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03_010大學辨疑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03_010大學辨疑

大學辨疑

附:大學補遺辨疑
【題 解】
大學辨疑作者崔象龍(一七八六—一八四九),字德容,號鳳村,本貫慶州。幼年修學於漆室崔華鎮門下,研習心經、性理學,之後師從立齋鄭宗魯,一八二二年三十七歲時司馬試合格,但無意仕途,專心治學,晚年致力於培養後學和著述。與梅山洪直弼交遊並分享經義研究所得,著述有經書八圖四書辨疑啓蒙劄疑程朱書辨疑小學贅疑等文章。現傳有文集鳳村集二十二卷十一册,本書收録於卷十一至卷十二,是四書辨疑大學部分,特點是把大學經傳及小注做成條目,整理先儒學説,並給予評價。篇末介紹晦齋大學章句補遺,並遵從他的學説,提出自己關於陽村栗谷屏谷南塘等先儒的學説的意見。(李明學)
三書皆以書問目,而此篇面稟,質於函席,故不佞劄録之言多,先師答問之訓少。且此篇為學問之本原,而義理無窮,故雜引先儒之説以證之。且晦齋大學補遺可謂發前人所未發者矣,所以不揆僭易,並敢條辨于篇末云爾。
按:權陽村李栗谷權屏谷韓南塘諸先生皆有圖以明之,而愚則只取敬為大旨之義,不得不少異於諸先生,所摹恐亦有互相發明者矣。
【序 文】
古之大學
按:大學之大,以書言則只取大人之意,而對小學言,故如字讀可也。至於稱學宫,則不得不加極尊之義,如大伯大王,皆音泰爾。是以大山曰:‘雖以宫言之,對言小學處則如字讀可也。’ 誨曰:是。
天降生民止仁義禮智之性。
按:南塘以此性之主人言而不言物為性不同之證,此論甚得。然大學,學者事,故主人而言;如中庸,教者事,故兼人物言性。而其下又曰‘人知己之有性’云,則亦不兼言物。
朱子釋仁義禮智四字,皆以道理二字結之。蓋以此性字指其降生之原頭,故專以體釋之耶? 誨曰:是。
誨曰:雲峯胡氏釋智字曰‘心之神明,所以妙衆理而宰萬物’,先言神明二字,已非智之本體。且云‘妙衆理’者,有以理妙理之嫌。且妙字不獨合言於智。至於沈氏所謂‘涵天理動静之機,具人事是非之鑑’者,尤不成義理。動静之機、是非之鑑,氣也,器也。而又曰涵之、具之,則是非認氣為理者耶?後見南塘亦如此,而引朱子説以釋之曰:‘仁,愛之理,心之德;義,宜之理,心之制;禮,敬之理,心之矩;智,别之理,心之覺;後又以通字代覺字。信,實之理,心之无妄。’ 按:此説皆本乎朱子,而合於釋仁字之義。但先言理次言心者,為先偏言後專言,似未安。恐當先言心之德,次言愛之理。義禮智信倣此。
胡氏‘妙衆理’之妙字,退溪以自然合一、體。運用不測用。釋之。然胡氏之意以妙衆理為體,宰萬物為用,則退溪之兼體用釋妙字,恐相齟齬。且宰字以宰割、宰制之義言之可也,若以主宰之義看之,則四性皆可言矣,奚獨言於智乎?
尤庵曰:答沈明仲。仁義禮智,非性體而何?愛與制制,當作‘宜’。事、儀則,非情用而何?與鄙説合。專言也自有體用,偏言也自有體用。大山説亦如此。此仁義禮智相對,則以偏言者釋之耳。
氣質之稟或不能齊。
按:陳氏以清濁粹駁分屬氣質,而以知屬氣,以全屬質。退溪説亦如之。而南塘曰:‘分屬似涉破碎。大學或問曰“所賦之質,清者智而濁者愚”,此以質該氣矣;大全曰“氣之異者,粹駁之不齊”,此以氣該質。氣、質固一物,而其分則有虚實。故單言一字,則未嘗不相包;對言,則又可以分屬。’ 按:南塘説甚備,而清濁粹駁之分屬恐無破碎之病。至於知、全二字之分屬,真涉破碎。氣清而質不粹,則可以知乎?質粹而氣不清,則可以全乎?陶庵氣質、形質有異之訓,恐分析太甚。
尤庵答‘單言氣質,不言人欲’之問曰:‘此與或問語各有詳略耳。’ 按:此就性上説,故單言氣質;‘明德’注就德上説,故兼言人欲。性原頭,德稟受。
陶庵曰:‘“或不能”之或字,對上“莫不”二字説,輕輕看過為好。’ 按:朱子之用或字,多出於辭不迫切之意。如大學‘正心’章注所謂‘或不能不失其正’,魯論‘質勝文勝’章注釋史字曰‘多聞習事,〔而〕誠或不足’。此言氣質之稟,固當曰‘皆不能齊’,而必曰‘或不能齊’者,恐皆忠信不迫切之意。
一有聰明睿智能盡其性。
按:聰明睿智,固當兼理氣看。然聖人之所以能聰明睿智,以氣質之至清粹也。此四字當從氣上看。中庸注亦曰:‘聰明睿智,生知之質。’質指極清粹之氣也。且以文言之,先言氣稟之不齊,而乃言知性而全之,則此先言聰明睿智,而繼言能盡其性者,朱子之意蓋以氣上説。後看尤庵説如此。
氣魄、才德
按:魄即質也,而言質則主言形體也,言魄則指質之精爽而言也。是以退溪曰:‘魄是陰之靈,能持載守得定,故凡人所以能享守福禄,擔當事業。止且凡藏神魂、有聰明、記往事之類,皆在於魄也。’正合朱夫子此注之意。又按:才德二字,對氣魄言,則恐是主理而言。
繼天立極
按:繼天命、立人極,雖兼言在下之聖,未為不可。而繼之、立之之道莫備於在上之聖,故庸、學序皆於在上之聖下此四字。至於孔子,則以‘繼往聖’言之者,恐以是歟? 誨曰:見得是。
此又學校
按:此‘此’字,應上‘此伏羲’之‘此’字,故‘此’字下着‘又’字。蓋言此則伏羲所以云云也,此又三代之所以云云也。
人君躬行止彝倫之外。
陶庵以‘躬行心得’屬明明德,以‘日用彝倫’屬新民。 按:民之日用,應君之躬行;民之彝倫,即君之心得。而躬行心得,是學問上日用彝倫也;民之日用,即日用而不自知者也。‘餘’字是推及為教之意。蓋大學之道必兼治道,而治道莫備於人君,故必言人君之躬行心得也。
知其性分之止以盡其力。
誨曰:‘陳氏以“知性分、職分”為知之事,以“俛焉盡力”為行之事,大山説亦如之,似不然。此知字非知行之知,而汎汎説去,如“知所先後”之知也。知性分之所固有,是知也;知職分之所當為,是行也。“各俛盡力”云者兼知行,而各俛之盡之也。若以“俛焉盡力”獨謂之行,則各字之義何其無味也。’至精哉,此釋也!胡氏以此説為下之學,與上‘人君躬行’相發明矣夫。
時則有若孔子之聖。
經筵講義:‘始疑以“聰明睿智”言“出於其間”,“程氏兩夫子”又言“出”,而獨於夫子不言“出”,似汎。然終結之以“時則有若”四字,尤切於一出字。’此論甚得。
曲禮少儀
小注齊氏以此數篇謂作於春秋時,而南塘曰:‘此諸篇有作於孔子之前,有作於孔子之時,而其中所載皆孔子傳誦中説也。止蓋曰先王之法,支流餘裔可見者有此諸篇云爾,非謂孔子見諸篇而誦傳云爾。’南塘説甚善。
外有以極其規模止節目之詳。
按:此内外字,不可截作内外兩件對看也。八條只是三綱之所由分,而如人家之一寢兩廡為三也,就其三而數間則為八也。但三屋從外見,八間就内數,故斯有内外之稱,其實非八條外有三綱也。是以規模既言大,則節目當言細,而必下詳字者,蓋以節目即就規模而詳盡也。
問:‘朱子皆以三綱釋規模,語類則以明德、新民為節目,以止至善為規模,又與或問所謂“明德者又三言之綱領”者不同。’尤庵答曰‘以言大學之全體則三綱為規模,以三綱言之則止至善為綱,止未見其可疑。止規模云者,造器之樣子也。小注吴氏所謂標的,亦樣子之義’云云。按:此規模,但以三綱領言之可也,不必以綱中之綱以釋此規模。且或問之以明德為綱,語類之以至善為綱,言雖不同,義各有當。以明德為綱,如五性之以仁為綱;以至善為綱,如五性之以信為綱。是以愚嘗謂明德之為綱,是統新、止二事而首其位而為綱,如五性之仁,如春為四時綱,元為萬善長;至善之為綱,是隨明、新二事而虚其位而為綱,如五性之信,如五行之土,隨四時而寄旺。
曾氏之傳獨得其宗。
按:中庸序並言顔氏,此獨言曾子者,蓋傳字兼受於師、傳於後二義。中庸序只指其受於師,故並言顔氏;大學則兼指其傳於後,故惟曾子而已。況大學曾子書乎?
作為傳義,是文之義例。以發其意。是孔子心意。
異端虚無寂滅。
按:記誦詞章,失於事之粗,故言於小學;虚無寂滅,失於道之精,故言於大學。虚無以形狀言,寂滅以事言。然虚無即寂滅也,故佛經以滅言道者多。陳氏之以虚無、寂滅分屬於佛者,何所據也?
尊信此篇而表章之。
愚謂程子之有功於後學者不一,而表章之功居其半矣。
顧其為書。
尤庵曰:大學之書,猶頗放失,故採程子之説而輯之。止若以為程子之説猶頗放失,故還採程子之説而補輯云,則不幾於以口吃口之云乎?
采而輯之止補其闕略。
南塘曰:‘補其闕略,小注以為補亡章,此甚不然。采輯放失、補其闕略,自當為兩項事。放失云者,本有是説而中經放失也;闕略云者,本無是説而未免失略也。本有是而放失,故採其舊而輯之,如補亡章、正錯簡之類是也;本無是而闕略,故附己意而補之,如“誠正”章章下注止之類是也。止補亡章明言竊取程子之意,則安得以附己意之説當之哉?’先師嘗斥小注之説曰‘補其闕是補亡章,補其略是“誠正”章章下注’,愚篤信之。今見南塘説,尤極精白。
國家化民止治人之方。
按:大學之道便兼平治之道,故人君與學者皆當學之,而重國家之意先於勸學者,故先言國家歟。
新安陳氏曰:此分六節,止復其初是也。 按:陳氏説甚精,而亦有未盡者。竊惟六節云者,蓋數其節以一治一亂之意。而自‘大學之書’至‘全之也’,言始同而終異,一節;自‘一有聰明’止‘所由設也’,言變異而反同,一節;自‘三代之隆’止‘所能及也’,言治統之傳,一節;‘及之衰’止‘以發其意’,言道統之傳,一節;自‘孟子之没’止‘壞亂極’,言治統、道統俱廢,一節;‘天運循環’以下,言治、道統之俱興,一節。由是觀之,則説所謂第一節合下復其性,則恐有違於一亂一治自為一節之義。
【篇 題】
孔氏之遺書。
問:大學出於孔子,而傳於曾子,則當曰‘孔子之遺書’,亦當曰‘孔子曾子之遺書’,而必曰‘孔氏之遺書’,何也? 誨曰:氏字所包者廣,言氏則門人在其中,如學佛者皆謂之佛氏,學者皆謂之墨氏
【經一章】
大學之道
按:此道字,許氏以修為之方言之,如何? 誨曰:此道字是道理之道,而三個在字方是修為之方。
明明德
誨曰:明德是本然之心。明德固是心,然言心,則心有善惡;言明德,則一毫未盡於本然之體用者,不足謂明德也。
虚靈不昧止
誨曰:‘虚靈不昧,只指五行秀氣之精爽。人之稟此明德,專由於氣之清明,故或問曰“得其正且通者為人”。正通二字,即此虚靈之意也。先儒以虚靈分屬理氣,似不然。’或曰:‘退溪嘗言虚亦不可不謂之氣,而其下因以虚言理,何可以虚言氣乎?’愚答曰:‘退溪蓋汎論理虚之説以答人也,非釋此章虚靈而指理曰虚也。’問:‘以虚為理,而與下文“具衆理”為以理具理之嫌,則以虚靈為氣,而與“氣稟所拘”之氣,莫無以氣拘氣之嫌耶?’曰:‘虚靈是氣之本然也,氣稟是氣之墮在形質者也。氣無二氣,而以稟賦之故而有清濁之異,則雖曰氣稟所拘,而豈有以氣拘氣之嫌乎?’又按,尤庵南塘兩先生皆曰:‘虚靈不昧,心也;具衆理,性也;應萬事,情也。’此説蓋本於朱子所謂‘虚靈不昧便是心,止説明德意已足’之訓。然竊惟虚靈不昧只明秀氣清明之精爽,而兼具理應事,然後方曰心,方曰德也。觀‘不昧’下一以字,‘萬事’下一者字,則可知以之而如此者方是德、方是心也。
小注‘心屬火’。
鄭景由問:‘五行之序,木實包之,則宜乎肝木統五臟。而今以心統之者,何也?’尤庵答曰:‘五行之分屬五臟,以氣而言也。若夫五行之理,則具於心,心虚靈底故也。止肝肺脾腎雖有五行,而是閉塞底物,只是硬頑而已。唯心是虚靈之物,能具五性之理矣。五行、五臟之相配,與五行之理具於一心,自為兩説,不可牽合為一節。’ 按:‘五行之屬五臟,以氣言之’之説,發明甚當,而何不言火氣屬心之故也?五行之中,虚且明者為火,故屬乎心虚明。
或問:‘明德固是心也,則子何以明德謂兼理氣,而於心專以氣言也?’曰:‘心即德,德即心。而言心,則以方寸之成形者得名,而理自具於其中也;言德,則兼其方寸中所具之理而得名也。是以朱夫子釋明德,而先言得於天。則得於天者,其非兼理氣言之者耶?’
言明明德、新民皆當止於至善。
按:此止字,南塘以為至字之誤,蓋以兼至與不遷而為止字義也。此言甚精。
盡夫天理止人欲之私。
或問:‘在己之德固可如是,在人之德何以如是也?’南塘曰:‘自我新民之道如此云爾,非謂民德之新必皆如此。’ 按:此説甚好。而‘必其有以’四字,恐亦有必當如是之意乎?
栗谷曰:‘以事理言,則是天理之在事者;以人欲對舉,則言天理。’ 按:先生説固是,但汎釋至善,故曰事理;釋明新之工,故曰天理。則曰事、曰天,恐有淺深之殊。
雙峯饒氏曰:‘以明明德、新民對言止至善,則止至善為重。’ 按:此説未安。止至善只言明明德之做到恰盡,則雖以明德對至善,而畢竟明德為重。
芝山以仁謂至善,恐未然。仁固善也,而言仁則是性之德,言性則是仁之德,豈以性之仁當之乎?
知止而后有定。
小注朱子曰:‘定以理言,故曰有;静以心言,故曰能。’ 按:‘以理言’之理即或問‘事有定理’之理。而纔知止,理自明,而無工夫之意,故曰有。静安亦無工夫,而稍有操存之意,故曰能。朱子之意,其以是歟? 按:能慮之慮固屬乎知,而到能得方是行。然是慮字已發於行事,而於行思過半矣,是以章句以‘處事精詳’釋之。然既曰處事,則已涉了行底事也。朱子曰:‘安而能慮,非顔子不能。’蓋以慮是由知趨行之關,故如是太重説。黄勉齋所謂‘慮者,得所止之始’者,恐亦有此意。
雲峯胡氏曰:‘定而能静,止寂然不動;安而能慮,感而遂通。’ 按:定是志有定向,則向字已涉了已發;静是心不妄動,則只言不妄動也,非謂寂不動也。定、安二字,只是知止后心志不移動之效,非就寂然不動上原頭未發而言也。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問:‘本末先本,終始先終。’南塘曰:‘物以本為重,事以終為重。止欲使學者臨事見其終之為重,而必先志乎其終。止陶庵曰:“以輕重為序,一説也;止猶貞則復元之意,一説也。”’
必自慊而無自欺。
按:毋自欺,以工夫言,則著毋字;以功效言,則著無字。此言逆推工夫處,而亦著無字者,蓋以‘欲其’二字已言工夫矣。
小注胡氏曰:‘性發為情,心發為意。’止退溪曰:止‘非但意為心之發,情之發亦心所為也。止先儒以情是自然發出,故謂之性發;意是主張要如此,故謂之心發,各就其重處言之。’尤庵曰:‘性之發亦可謂之意,乍看似可疑,而意之善者不從性而發,則從何以有此善乎?止心之發亦可謂之情,止孟子曰:“惻隱之心,仁之端。”止中間下一心字。’胡氏之分析似不免有病。然以心發對性發,則不得不以意為心發,以情為性發;以情字對意字,則不得不言情於性,言意於心也。何者?性是無為底物,而情亦闖然直出,不待人為也;心是知覺運動之物,而意是主張經營,稍涉人為也。
欲其極處無不到。
陶庵曰:‘此句之義,當以物理無不到極處看了,蓋與上句“所知無不盡”對説。若以心到物理之極處看了,則知至、物格渾然無分别。’止按:此到字,非用力自此至彼之謂也,只是自然見到,如所謂理到、獨到之到,而又如魯論‘我欲仁,斯仁至’之至,非仁自彼而至此也。然則此到字定如陶庵所謂‘物理無不到極處’也,非謂理自此而到彼也。先輩或泥看此到字,有我到、心到之説。退溪曰:止‘雖曰極處是,而其所謂到者,依舊只是窮其至極處耳,非謂極處自至於我也。’止又曰:‘窮到極處,固心也,我也。然説著心到、我到,便有病。只當云“窮到極處”可也。’‘極處’下吐,退溪謂或厓或是,皆無不通。而吾所謂是者,謂衆理之極處無一不到之處也。則理依然自在事物,而吾之窮究,無一不到處耳。栗谷曰:‘或厓或是,俱無不可。止然厓讀於處字為順,而於之字逕庭;是讀於之字為順,而於處字逕庭。止鄙以厓讀為勝者,蓋以之字虚,處字實,與其主虚字而為是,無寧主實字而為厓也。’ 按:此到字,非用力、行到之到,而乃是自然窮到之謂。故不言於工夫,特言於功效。則是讀似勝於厓讀矣。
小注朱子曰:‘格物是零細説,致知是全體説。’
按:格物、致知不是截然為兩件事,而特以格物是事事物物各得窮至之謂,而只格一物,不害為格物,故曰‘零細説’;致知是推極知識之謂,而只知一理,不足為致知,故曰‘全體説’。然言‘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則格物上亦可言全體;格一物而知一理,則致知上亦可言零細,恐不可泥看。
或問釋‘致知’之知曰:‘心之神明,妙衆理而宰萬物者也。’
按:此知字專主知覺之發,故朱子又以運用言妙字,宰制釋宰字,則妙字、宰字皆以用言也。以用言,故先言心之神明。神明,即氣也。胡雲峯朱子所釋致知之義,加‘所以’二字而釋性之智,則蓋不知妙字、宰字皆以用言也。又不知以用言,故必言神明之氣也。
物格而后知至。
誨曰:‘此句吐當曰尼,蓋以格致二者與下六者截作兩件工夫也。是以上節言工夫處,亦曰“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尼”者,此也。’栗谷曰:‘格字有窮、至兩意。格物之格,窮字意多;物格之格,只是至字意。’ 按:此訓甚精。而但格物之(至)〔格〕[1]字已該窮字意,〔故〕[2]曰‘格,至也’;物格之格只是自能得到之謂,故曰‘無不到也’。
修身以上,明明德止齊家以下,新民。止
按:此四句承上所釋格致誠正而説下來,則專主此一節以釋之,而特曰修身齊家,則實該上工夫一節。小注所謂‘包括上一節’者,此也。獨於修齊二條言明新二者者,所以明八條不出三綱之意。蓋以舉功效釋明新,莫如舉工夫釋明新,而其釋此節之意則自在其中矣。
物格知至,則知所止矣。止皆得所止之序。
按:此四句只明八條之格致,即上所謂‘知所止’也;八條之誠正以下,即上所謂‘得所止’也。如是看,則知至、知止只是一事。而權屏谷李大山皆以‘知所止’為物格知至之效,恐不能無疑。既曰‘知之至’,則知所止然後方可謂知之至也。若以知止謂知至以後之效,則知之未及知止者,亦可謂知之至耶?
小注‘意不誠,如犯私罪;心不正,如犯公罪’。 按:此言最善名狀。私是己所獨知而犯之,則其罪也惡也;公是公共光明之地而犯之,則其罪也過也。私罪似輕而實重,公罪似重而實輕。
金九思曰:‘物格而后知至,非謂物格是格物之效,是謂知至為物格之效。’下倣此。 按:此説恐未然。以后之一字言之,則似知至為物格之效,意誠為知至之效。而此后字,蓋言格物而得物格之效,然後可得知至之效;致知而得知至之效,然後可得意誠之效云爾。若以此后字看作下一條為上一條之效,則物既格則知自至矣,固可曰知至為物格之效;而若曰意誠是知至之效,則其可曰知既至則意自誠乎?是以朱夫子章句曰:‘知既盡,則意可得而實矣。’‘可得(以)〔而〕’三字,有用工夫、致功效之意。此愚所謂節節各有效,不可連上接作效也。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
按:上一節結八條之意已足,而又説出此節者,蓋只言修身為本,而不言本亂末不治,則無以示治人之必由乎治己也;只言修身為本、本亂末治,而不言所厚所薄,則是詳於明德而略於新民也。大學之道,明新為對待。惟此厚薄二句所以申明新民之事,而與上‘修身為本’為對待者也。
小注陳新安以齊家之齊謂正倫理,以所厚之厚謂篤恩義。 按:此説似精,而分析太甚。此厚字非專指家主於厚之謂也,但對國而等厚薄耳。若以此厚字對齊字説去,而謂有正倫篤恩之别,則齊家之齊,不篤恩而何以齊乎?
文理接續,血脈貫通。
按:文理指文字之義也,血脈指旨意而言。文理如首章‘自明’之自字接二章‘自新’之自,二章‘用極’之極字接三章‘至善’之至字。血脈是明之、新之、止之之旨相貫。以其文理接續,故血脈貫通。
今不盡釋。
南塘謂:‘指文理接續止至為精密而言。’ 按:此説甚得。若逐章文字之義,則章句未嘗不盡釋也。
【傳首章】
康誥曰:‘克明德。’
按:克字,章句只言能,而或問則曰‘致其克之之功’。蓋章句則釋康誥之文而言文王之克明,故只訓能;或問則兼以勉學者之意。
太甲曰:‘顧諟天之明命。’
按:明德固可兼理氣言,而明命專以理言,故釋明德則曰‘虚靈不昧’,而釋明命則曰‘光明不昧’。蓋指是德之原於天而曰命,故謂之理;指是命之稟於人而曰德,故謂之兼理氣,則豈以專言理、兼理氣之别而截作二物看乎? 按:顧諟之工,其兼動静也明矣。章句曰‘常目在之’,則是常字與中庸‘戒懼’章注‘常戒懼’之常字同是兼動静言也。盧玉溪許東陽皆兼動静説,而惟朱克履曰:‘傳言所以用心之道,專以用言。’退溪曰:‘正得其意。’又引‘正心’章章句曰‘用之所行或失其正’,或問曰此心之用‘不得其正’,乃以‘正其心、得其正’之正字皆謂之以用言,而不言體也。尤庵亦曰:‘講義曰“心之本體,可致其虚而無不正”,或問曰“心之本體,物不能動,而無不正”,此則似指體而言矣。章句曰“欲動情勝止是主用而言”,講義或問與章句各是一義。朱子曰,惟子思説未發之中,“教人,多從發處説”。據此,經傳本意皆主於用,講義或問恐是推本而言。止未發之體,恐不可以正不正為言。’ 按:朱子所謂‘教人多從動處説’既是不易之定論,況大學因小學涵養之功而為初學入德之工,則其工夫專在於用之動,而不在於體之静,較然矣。兩先生之論,深得乎經傳之本意。然動静之相須,如理氣之相須;言動而静在其中,如言理而氣在其中。今大學之工雖專以動言,而静未嘗不在,故傳首章‘顧諟’之義,‘正心’章‘得其正’之正,皆兼静一邊意思,故講義或問丁寧以體用動静對待説去。章句則雖主用而釋之,而釋‘顧諟’曰‘常目在之’,則掉了静一邊,而謂之常在,可乎?‘正心’章章句釋‘心不在焉’則曰‘敬以直之、此心常存’,掉了静一邊,而其可曰敬以直、心常存乎?章句與或問未嘗無静底意,所謂未發之體不可以正不正為言者,恐亦如何。若言正之之工,則雖不可言於體,而若以中正之正言之,則中庸之中兼未發,而程子曰‘中者,天下之正道’,此非體之以正言者耶?噫!大學,學者事,而為最初工夫,故專以用言。然明明德之工未嘗不本於静,故傳文之顧諟是明明德,而有兼動静之意;正心是明明德之極工,而心在二字有兼動静之意,恐此義為不可廢之一説。
帝典曰:‘克明峻德。’
按:峻德,以言之德,則指此德本體之大。而傳文引取之意,有擴充弘大之義。
【傳二章】
湯之盤銘止誠能一日。
按:此‘一日’,即小注所謂‘為學入頭處’。或問曰‘一(朝)〔旦〕存養省察之工’,‘去其前日利欲之昏’,則此‘一日’是始下手之一日。而或者以‘一日克己復禮’、‘一朝豁然貫通’之説證之,恐未然。
康誥曰:‘作新民。’
誨曰:康誥本文以‘作新其民’為言,而今此章句以新為民之自新者,蓋以大學新民之道已在於明德,而盤銘之自新已是新民之本,則纔説自新民便自新,以此新字作民之自新,然後可以見明德即所以新民,而上行下效之捷於影響也。
尤庵曰:‘止二書,始終無不照應。止蓋傳文自“齊治”以下,則動化與推去必相待而並行也。此章所引盤銘是動化之本也,所謂民自新是動化之效也,所謂振起之,推去之事也。此為新民一大張本。而第九章“率天下以仁”,第十章“上老老、長長”皆承盤銘之意者也。九章“民從之”,十章“興孝、興悌”是承民自新之意也。九章“求諸人、非諸人”,十章絜矩之道,皆承按:承,恐當作‘應’。謂之承,則恐非傳之本意。應是自然照應。上承字皆然。振起之意者也。此見前後始終血脈貫通之實。若於此但言君之自新,而遽以“作新其民”為言,則便無九章、十章民從、民興之意,而有求諸、非諸、絜矩之事矣。’每讀至此,必誦良工心獨苦之語矣。
曰‘雖舊邦’,注:能新其德,止始受天命。
按:此新字非革其舊之謂也。文王之德,何嘗待新之之工乎?只是對‘舊邦’之舊字而言新字,帶始字意。不曰‘新受天命’,而曰‘始受天命’者,蓋以天命之於太王已基,而其大受天下則自文王始也。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小注盧玉溪曰:‘止至善、用其極,二義互相發。止則不紛紛擾擾,用則非枯木死灰。’沙溪辨疑明止、用分言之誤,南塘曰:‘盧氏説不免語病。然止、用二字義差别,止以已得言,用以用力言。’ 經筵對曰:‘無所不三字即皆欲之對,用與止字對,極字與至善對。’鄙見則其極二字已兼止字意,而用是用力之謂,蓋言自新、新民,皆用力於止於至善也。故章句‘皆欲’之欲字即用字意,而其下言‘止於善’。或問始言‘極,即至善之云’,而繼言‘用其極者,求其止於是而已’。求字即用字意,而其下言‘止於是’。則此非用是欲字、求字之意,而其極已含止之義者耶?蓋一個極字只是至之意,而未及言善,則善之至固可曰極也,工夫之至亦可曰極也。然則以此極字兼止字説去者,何害於義理乎?
【傳三章】
云‘緜蠻’,止於止,知其所止。
按,或問曰:‘鳥於其欲止之時,猶知其當止之處。’先儒因此而曰:‘上止字以時言,下止字以處言。’然兼時分、地頭而汎言止在之義,恐無妨。
問:緝是時分工夫,熙是地頭工夫,敬該時分地頭。 誨曰:固是。然非緝則不得為熙,非熙則無所事緝,又豈截作兩項事乎?
小注朱子曰:‘緝熙是工夫,敬止是功效。’ 按:以緝熙對敬止,則固有工夫、功效之别。而若單言敬止之敬,則不可專以功效言。故章句釋之以‘無不敬而安所止’,則無不敬三字豈非兼工夫説耶?
節齋蔡氏曰‘緝熙敬止,所以為止至善之本’云云。 或問:‘緝熙是止至善工夫,敬即止至善。若以敬止為止至善之本,則以止為止之本,似失傳文與章句之意。’尤庵答曰:‘來説得之。’ 按:蔡氏之説,蓋以緝熙敬止為止至善之大綱,以仁敬孝慈信為止至善之條目,則‘本’字當作綱字意看,而非謂止至善之外别有敬止之工為其本也。
為人臣止於敬。
不曰忠而曰敬,陶庵曰:‘忠有許多般,如順令無違,只是婦寺之道。必如孟子所謂“陳善閉邪、非仁義不敢陳”,止是則所謂敬也。故敬乃忠之大者耳。’ 按:忠主心言,敬主事言,而至善是事理之當然,則與其主心而言忠,恐莫如主事言敬而忠在其中之為愈也。
與國人交止於信。
按:此交字,分明是朋友交契之交,而謂之與國人交者,蓋以文王,王者也,謂之國人則分嚴,而謂之朋友則名亂;謂之國人則大公,而謂之朋友則偏私,所以不曰朋友必曰國人。而至於交之一字,只是施朋友之道,故必以信言之。先儒乃以交鄰國、交際臣民之義言之,其説不通矣。
極其精微止盡其餘。
按:精微之藴,或問曰,‘得其名而不得其所以名,則仁或流於姑息,敬或墮於阿諛,孝或陷父,慈或敗子’,信‘為尾生白公之為’。小注蔡氏説亦如此,恐未盡精微之意。言仁,而修己以敬、篤恭而天下平,其非仁之精微乎?言孝,而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則此非孝之精微乎?‘推類’之類,小注以夫婦長幼言之,固是。然有位而尊者,君之類;年高而尊者,父之類;位卑者,臣之類;幼少者,子之類。如是看似全備。
云:‘瞻彼澳。’
按:此章之兩引,雖主詠嘆餘意而發,然實與諸章一例言工夫、功效矣。首章之‘克明、顧諟’是工夫,而‘峻德’是功效;第二章之‘自新、作新’是工夫,而‘命新’是功效。此章若只言三詩,而不引淇澳烈文,則有工夫而闕功效。 誨曰:見得是。然文王之五個止已説止之意已盡,則又引此兩詩者,豈非兼詠嘆言外之意耶?
猗猗,美盛貌。興也。
按:此引特言‘興也’二字,蓋以起興之句而又兼詠嘆之義故也,是以第九章桃夭詩又釋‘興也’二字。至於節南山,則非取起興詠嘆之意,故闕‘興也’二字,又不言‘詠嘆’二字。
治之有緒而益致其精。
小注以切琢為治有緒,以磋磨為益致精,南塘非之曰:‘有緒、致精皆兼切磋琢磨。止有緒,有次第之謂也;益致,因前功之謂也。’ 按:此緒字是端緒之謂也。切磋是始條理,故以端言;琢磨是終條理,故以致精言。朱子之意亦如此。南塘以此緒字看作次序之意,恐似未然。
赫喧,宣著盛大。
按:饒氏以宣著屬赫,以盛大屬喧。然曰‘赫赫宗周’,是盛大之意。喧字從宣,喧亦宣著之意,恐一字各兼四字之意。
德容表裏之盛。
按:朱子既以瑟僩謂嚴敬之存乎中,則小注之以恂慄謂德也、裏也,以威儀謂容也、表也。然恂慄二字已兼表裏而言,故章句瑟僩二字皆以‘嚴密貌、武毅貌’釋之。至於恂慄,雖不曰‘戰懼貌’,而戰戰慄慄字恐皆兼内外之意。
按:淇澳詩只言明德之止至善,而結之以民不忘者,猶盤銘之自新已為民自新之本也。且此章之‘民不忘’已是新民,然不若前王之没世不忘為深且遠,故又引烈文以明新民之極。
賢其賢而親其親。
退溪曰:‘人有愛慕之心,惟賢者為篤,故賢賢為先。’愚謂賢賢,公也,親親,私也。單言賢則包親,單言親而不能包賢。此其所以先賢賢歟?
按:玉溪盧氏五節之説似甚精密,且以第三節文王詩謂所止之事。南塘曰:‘此節以文王言之,則為得止。而傳者引之,蓋借文王之所止示學者之所當止,則為知止之事。’因舉章句‘學者止知其所止’之訓而以證之。然傳文引之意,蓋以文王之得止明學者之得止也。朱子講義亦以此節為得止之事。而南塘直以為知止之事,並講義謂初、晩之異,恐未安。且以傳者之意言之,玄鳥詩言物各有所止,第二節言知止,第三節言得止。然後引淇澳詩,以言明德之知止、能得;次引烈文詩,以言新民之知止、能得。如此,方見淇澳烈文之為詠嘆淫泆之義。若以文王詩以上屬知止,淇澳詩以下屬能得,則止仁等五個止,其非人之得止,而‘淇澳’章道學二字非知止之事耶?
按:敬為一篇之大旨,而必言於此章,然後可以貫十章之義。且上二章皆有結語,而此章之無結語者,蓋以此章上該二章,而下不連於八條,不必致接續貫通之義,此其所以無結語也。
【傳四章】
子曰‘聽訟’。止
南塘曰:‘小注“使無訟為本,聽訟為末”者,與章句説不同,恐是記録之誤。’尤庵曰:‘經文注曰“明德為本,新民為末”,此“聽訟”章正釋此經之文,故本注曰云云。結之曰“觀於此言”云云,此則申言明德、新民之為本末,明白無疑矣。且或問答辭曰:“己德既明者,所謂明德;民德自新者,所謂新民。”此亦以明新為本末者,十分明白。而惟其下文有“亦末”之文,故讀者以為使無訟是本,聽訟是末也。竊恐此末字非本末之末,乃微末之義也。’ 按:此章之釋本末,朱子與諸儒説若是明白,而亦有可疑者。首章以明字而釋明德,二章之引新字,三章之引止字,皆引經文本文。而此引‘聽訟’之訓,本無本末之説,特以‘知本’之一本字謂釋本末,甚孤而且疏,此愚所謂必有闕文。且晦齋之以此節為經文結語者,其説有二。而愚則謂‘知本’之本字與‘修身為本、本亂末治’之本,以類相承。恐亦為一説。
‘此謂知本’,程子曰‘衍文’,而愚則曰‘知本二字,物格字之誤結’。豈有單言‘知之至’之理乎?
【傳五章】
間嘗竊取止因其已知之理。
誨曰:小注所謂‘已知,即上“莫不有知”之知’者,固是。然‘莫不有知’之知雖指知覺之發而言,而是未接物時本有之知也。‘已知’之知,是已接物後應用之知覺也。沙溪辨疑直以‘有知’為體,‘已知’為用,似未然。
小注盧玉溪曰‘明明德之端在是矣’,尤庵答人問曰:‘明德,兼知行而言也。今此章只言知之事,未及言誠正修,故云端。中庸“明善”,亦是誠身之端。’ 按:格致是明明德中一事,而為之始,則端字得矣。若中庸之‘明善’與‘誠身’對言,端字恐輕。
以求至乎其極。
按:此極字兼格致二事,故經文章句曰‘致,推極也’,又曰‘欲其極處’。大抵格致二者,言工夫則二而一,故經文曰‘致知在格物’,而此云‘求至其極’者,合格致為一事也;言功效則一而二,故經文曰‘物格而后知至’,而此云‘衆物表裏精粗’,對言‘吾心全體大用’者,分格致為二事也。若是乎補亡之吻於經文也。
衆物之表裏精粗。
按:理有表裏精粗云者,表與裏、精與粗處皆有理也,理豈有表裏精粗乎?此有退溪定論。
一(朝)〔旦〕豁然貫通。
按:一朝豁然貫通,與釋氏一超頓悟似同而實異。夫釋氏之所謂頓悟覺圓者,面壁入定,初不用工於萬殊處,而只把原頭依俙近似者,以為是無位真人,自謂悟覺,故其所悟者歸於虚無。若吾儒,則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日日格格,窮至百千萬物,無不洞悉,而至於此理即彼理、彼萬即此一之境,則不待一朝之終矣。如曾子之真積力久,不知幾時,而及聞夫子一貫之告,則曰唯之對特一瞬也,豈至一朝也哉!愚嘗以是作一絶曰:格一物而知一理,窮至千萬積年時。及夫斂萬歸於一,晦父一朝尚且遲。
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按:此章之言工夫,則一事也;言功效,則二事也。以‘此謂’二字兩言之者,正是分而為二之義也。盧氏看作合而為一之義,恐未然。
裴克紹問:‘他章皆合二章以結,而此章分而結之,何也?’曰:‘以功效結,故分而言。’又問:‘他章皆以工夫結之,而此以功效結之,何也?’曰:‘一章當知一邊工夫,故章内兼功效言,而結之以功效。’
【傳六章】
誠其意者毋自欺。
按:小注陳氏胡氏許氏皆以自欺謂誠之反。自欺固非誠,然毋自欺工夫極精微。為善去惡之心欠了分數為自欺,則誠之欠分數是自欺也。若曰誠之反,則是毋狀小人,豈自欺之謂哉?三儒説恐欠自欺之極致。
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按:‘如惡’上脱惡惡二字,‘如好’上脱好善二字,陶庵曰:‘兩個如字中已含善惡意思。’ 按:上句意字已言去惡為善之意,則不必更下‘惡惡、好善’字。
此之謂自慊。
按:自慊二字,嘗觀奎章閣問答兼工夫、功效,朱子曰:‘自慊,是合下好惡時便是要自慊了,不是做得善了方能自慊。’此以工夫而言也。又曰:‘毋自欺是誠意,自慊是意誠。’此以功效而言也。 經筵答如是。而鄙見則工夫也,非功效也。此章‘自欺’至下節‘慎獨’皆言工夫,而末節‘心廣體胖’方言其效,則此節不宜徑言功效。既言‘如惡惡臭,如好好色’,而繼言‘此之謂自慊’,則如惡、如好是工夫,而指此而謂‘此之謂’,則傳者之意已以工夫言也。章句快足二字似近於功效,而工夫之無牽滯、無欠缺者自可謂快足,故以快足於己對言苟且徇外,則章句又以工夫言也。但朱子所謂‘毋自欺為誠意,自慊是意誠’之訓,不知出於何書。傳文與章句之意既如此,恐不可以是謂功效。
章句‘以審其幾’。
按:小注陳氏周子‘幾善惡’釋之,而南塘曰:‘周子所謂“幾善惡”者,情之初動,善惡所由分之幾也;章句所謂“審其幾”者,以意之經營,實與不實所由分之幾也,意自不同。陳氏合以論之,誤矣。止一念初動者,情也,而善惡於是焉分,則情之幾也;止善思其擴充,惡思其絶去者,意也,而好善惡惡又有實與不實,則意之幾也。’ 按:南塘説極精極密,若言其動之微、分之始之意則同,但察之之工似有分殊。
小人閒居為不善,止如見其肺肝。
栗谷曰‘若人之自視肺肝’,牛溪曰‘人之視小人,不但視其外面,亦看得其在内之肺肝’。陶庵牛溪説。
誠於中,形於外。
按:此誠字分明指惡一邊,而饒氏謂兼善惡者,宜諸儒非之。
曾子曰‘十目所視’止章句曰‘其善惡之不可掩’。
按:此善惡是指上文閒居小人陽善陰惡之善惡也,非君子之真善也。或曰:‘此章首一節言善一邊,次一節言惡一邊,而此一節結上兩節,則是指君子善、小人惡而言也。’愚答曰:‘此一節分明是但戒小人,故章句只曰“以明上文”,而不曰“以明上文兩節”,此一證也。且章句之一個其字,必指其人而言,則此云“其善惡”之其字,分明指上小人而言也。此二證也。且嚴畏二字,以戒人之意言之,則惡之不可掩,固可嚴畏;而善之不可掩,何畏之有?’
富潤屋,德潤身。
按:八條皆有工夫、功效,則‘誠意’章當以意誠言效,而必以心廣體胖言其功效者,蓋以心正身修皆由於意之誠故也。然結之以‘心廣體胖’而已,則於誠意之工夫、功效似闕一節,故結之以‘必誠其意’。可見傳者之意密矣。
章下‘心體之明’。
按:此體字是體段之體,非體用之體。若曰體用之體,則心體之明四字只釋一知字矣。全體大用合而為知,則此體字,豈掉了用一邊而單言體乎?或曰:‘此體字即體用之體,而下句“所發”即用也。’此則不然。致知工夫已兼理之體用,而誠意是用之所發也。先儒未嘗有致知為體,誠意為用之論也。或曰:‘此體字是體用之體,而明字方始兼體用也。’此又不然。明者,知之德也。既言體之明,則只是體之明也,夫豈用之明乎?
進德之基
按:先儒以進於德、進其德二義反覆辨争,而以進其德為是。然以管見言之,進於德即所以進其德也。雖曰進於德,而非謂德在彼,我在此,自此而進彼也;雖曰進其德,而非謂德自進於彼也。今夫誠正修皆德也,而自誠意而進於正心,自正心而進於修身,是所謂進德,則雖曰進於德,而不是自意而進於心,自心而進於身也。若以進於德謂之自此至彼,則所謂入德、據德,不可謂入於德、據於德乎? 按:‘誠意’章之自為一傳,饒氏説極好。傳者非不知誠意之由於致知,正心之由於誠意,而大抵知行二事也,誠意總要也。傳所以不連上下者,非分而二之,使不相關涉也,只以示知行之分與為總括諸章之義而已。饒氏説不過如此。南塘乃引經文連續説去之訓,與章下朱夫子承接之釋,而深言説之非。若以饒氏為非,則誠意獨傳之意求之於何?傳十章血脈貫通,故首章之自字貫通於‘自新’,二章之極字貫通於‘至善’,七章之視、聽、食貫通於‘修身’,八章之知子、苗貫通於‘齊家’,九章之率天下、正四國貫通於‘平天下’。而第五章結語‘此謂知之至也’者,上不貫通於誠底意。‘誠意’章結語既以心廣體胖四字示正心修身之皆由於誠意,而末乃結之以‘必誠其意’,以示誠意之不可單連於正心之義。若是乎,傳者之意自合於饒氏説也。
或問:‘慎獨是誠意之一事耶?慎獨盡誠意義耶?慎獨工夫在於獨,誠意工夫兼獨與不獨,則慎獨似為誠意之一事也。’愚答曰:‘慎獨一事盡誠意意已足矣,何得以一事目之耶?但以慎獨對誠意,則慎獨較密,誠意較大。故上言自慊、閒居之工,則結之以慎獨;下言心體廣胖之效,則結之以誠意。然則慎獨不可曰“誠意之一事”,亦不可曰“慎獨都只是誠意”,只當曰“慎獨是誠意之要”。’
【傳七章】
所謂修身止不得其正。
按:小注胡氏以‘正其’之正為用,‘其正’之正為體。而退溪曰:‘朱公遷曰,“伯兄克履大學經言正心,是兼體用言;傳言所以正心之道,是專以用言”。程徽庵曰:“章句曰‘用之所行或失其正’,或問曰此心之用‘不得其正’,未嘗言體之不正也。”止某謂朱克履所謂專以用言者,正得其意。’愚嘗稟於先師曰:‘大學工夫主動,故朱子退溪之訓如此。然或問先言鑑空衡平之體,繼言鑑衡之用,則言用之得正,而體之得正在其中。’先師曰:‘是。’
南塘曰:‘大學主静工夫惟在此章,按:主字恐未安。據有所二字可見。蓋是四者皆人之所不能無,而此言有則為病者,蓋言當無之時而有之也。去其不當有者,而返之於無。’ 按:去其不當有者,則當有而不能無者在矣,其可曰返之於無乎?小注程子答無此數者之問曰:‘非是謂無,只是不以此動其心。’真氏又曰:‘四者乃心之用,非惟不能無,亦不可無。但無事之時,不要先有此四者。’南塘以‘返乎無’説‘有所’之義,恐未然。
或者謂大學無静工夫。 按:大學專無静時工夫,未安,故愚以第二章‘顧諟明命’、‘正心’章‘心在’二節謂兼静時工夫。然大學,初學事也,工夫主乎動,故静時境界惟此二者而已。至於正心工夫,則正其、其正皆主乎動,故章句與或問皆以用言之。然統言正心極工,則心在二字,傳者之意已兼乎静。故章句又説出存之一字與敬直二字,以示兼動静之意;或問又引孔子‘操則存’、孟子‘求放心’以結之,操存、求放,其非兼動静乎?
忿懥,怒也。
小注饒氏曰:‘忿者,恕之甚;懥者,怒之留。’ 按:心經附注仁山金氏曰‘忿而曰忿懥,懼而曰恐懼,好而曰好樂,憂而曰憂患,即其重疊之辭,則是情之所勝’云。若以疊辭謂情之勝,則中庸之恐懼不睹,文王之作憂患,其可曰情之勝乎?若爾,則朱夫子豈以一怒字釋忿懥二字,而又謂之人所不能無耶?
一有之而不能察。
或問:‘一有之意,退溪説為是。言四者有一之謂也。今若以“有之”二字為“有所”之義,則“不能察”三字文義倒置。’尤庵曰:‘有所云者,謂心有四者而留滯不化之病也。若指此而謂不可有之,則無此四者然後乃得性情之正耶?退溪之意決不如此,常以為記録之誤也。’ 按:若曰‘四者有一’,則是謂四者當無也,何不曰‘有一’,而特曰‘一有’乎?‘一有之不能察’六字只釋有所二字,則‘一有’云者,只言一番有之也。一字、有字,皆帶得‘有所’之病。而‘不能察’三字,言不察其所有之病,而致不正之患。陶庵曰:‘一,猶言小也,暫也。’ 按:小、暫之訓,與一番之意恐無異。
欲動情勝而止或不能不失其正。
按:此欲字非人欲、物慾也,乃詩序所謂‘性之欲也’之欲字,非病也。動字,將為病也。或問:‘欲動情勝,則其用之所行皆失其正,而曰“或不能”,輕輕寬緩説去,何也?’曰:‘此云“其用”之用,非指欲動情勝後用也,指上“心之用”之用而言。此心之用初無失其正者,而或因欲動情勝不能不失其正云爾。如是看,則或字似不輕緩。’
小注陳氏曰:‘察者,察乎理也。’ 按:陳氏之意,蓋謂察其當理與不當理之意。而直謂之‘察乎理’,則是致知也,何得言誠意乎?
南塘曰:‘汎言心之係於物,大概有此三者。此章“四有”,即期待、留滯之病也;下章“五辟”,即應事偏重之病也,不可並為此章之心病。若曰因其應事偏重而有此繫累留滯之病,則可矣,若直指“有所”之病而謂應事偏重,則恐不可也。’ 按:南塘以正心為静時工夫,故以‘有所’不為應事偏重。而以正心為動時工夫,則應事偏重都是‘有所’之病。
‘心不在焉’云云。
問:‘“有所”與“心在”同異。’陶庵曰:‘有四者之累則心不在,不在便是不正,恐非二病。’ 按:有心、無心,固是一病。然‘有所’專主動,‘心在’兼動静,故章句與或問上節則專以用言,此節則‘敬直’、‘常存’二句皆兼動静釋之。此不可不察也。
必察乎此
退溪云:‘“此”字當通看“是以”以上十字之意。’栗谷云:‘只着一心字看。’陶庵曰:‘栗谷説較似緊切。’ 按:‘此’字恐當如退溪説。蓋言必察其心不存則身不檢之驗,而遂敬以直之,兩下存養、省察工夫也。敬直二字,已兼省察、存養。若如栗谷説,則是察字為省察之工,而敬直之工專為存養矣。恐未然。
敬以直之
按:此敬直之工,與‘敬以直内’小異。以‘直内’對言‘方外’,則固可曰專言静,而若單言‘敬以直之’,則是兼動静也。察也,或疑必察,即省察也。敬直,即存養也。章下‘密察’,即省察也;直内,即存養也。 按:‘密察’雖是省察,而心之存即兼動静也,直内是存省之效也。 按:饒氏以‘正修’章之不言所以正所以修者,謂已具於‘誠意’章故也。然此説似未瀅。正修之工固皆由於誠意,故‘誠意’章已言心廣體胖,然言其工夫,則節次少異。若曰正修之工已具於‘誠意’章,則其將曰‘意已誠矣,無待乎正之修之’耶?但誠意工夫難,正修工夫易。譬之治病,誠意,拔病根也;正修,調元氣也。拔病根,則不得不言其病,而又指其藥。至於調元氣,則只戒其虚實而已,不必言救治之藥。言‘有所’而不有所是藥,言‘心不在’而心在是藥,言‘五辟’而不辟是藥,是其所以正、所以修已言於本章之中矣。其曰已具於‘誠意’章者,恐不然。
【傳八章】
所謂齊其家。
陶庵曰:‘家與身畢竟是二物,而又不可以相離者,故特以兩其字對説,以明其相關之義。’ 按:齊家是推行之始,而對國有厚薄先後之别,故經文言末治而繼言家之所厚,下章言治國而言其家之教,而以其字對人字説。然則此其字,亦非以己家對人家之意耶?
人之其所親愛而辟。
問:‘必下人字,如何?’陶庵曰:‘只言“之所”,則語脈無錯落,不成文理。’ 按:人字指衆人而言,明五者之辟,衆人之所易致也。故章句曰衆人,又曰常人。 按:‘五辟’之先親愛,先儒以人情之最易偏,如四‘有所’,忿懥之最易發為言。然以淺見言之,就齊家上説故也。家主親愛,而齊者,救其辟之意也。是以或問直以閨門之内恩常掩義為言,且下文又以‘莫知子惡’言之也。若以最易偏言之,則‘五辟’之賤惡即‘四有’之忿懥也,可不為先乎? 按:小注胡氏曰‘敖惰,非為君子言,乃為衆人之言’,胡氏説未安。或問深言敖惰之非凶德,蓋以傳者之意已與親愛等四者一體言之之故也。宜乎退溪沙溪兩先生之駁正也。
‘諺有之’云云。
玉上舍曰:‘“莫知苗碩”,已為“平天下”章“理財”之張本。若是興體,則當先言苗碩,如“富潤屋”之先於“德潤身”也。’愚答曰:‘甚好,甚好。’而竊念人家之不齊每由於貪財,則當次於溺愛矣。後見陶庵説亦如此,而又言‘五辟’之辟為‘辟則為天下戮[3]’之張本。
南塘曰:止‘正心,中庸致中之事也;誠意修身,中庸致和之事也。表裏之旨可見矣。’ 按:主静之説已悉於上,而若以正心為兼動静,則何害於表裏之義乎?
‘此謂身不修’云云。
退溪曰:‘權陽村入學圖説云“此承經文反結”云云,經文,即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蓋修身即躬行,齊家即推行。若不躬行,何以能推行?此以躬行對推行言,有翻轉活法,此反結所以有力焉。不修則不可齊,以見必修然後可齊。’ 按:退溪‘反結有力’之訓極好。大凡語法,反結切於正結,故朱夫子章句亦多反結之例。況此修身,八條之總要,齊家推行之初頭,於此反結,豈不有意乎?
按:饒氏又以慎獨一事當正修之工,而‘四有’、‘五辟’皆以慎獨為治病之要,恐似未然。誠意固為正修之基,則慎獨固貫通於正修之工。然誠意是善惡方萌之幾,故慎獨為要。意已誠而心不正、身不修,是為善上小差失,而無論獨與不獨,為心身接物之病也,是以朱子諭以‘官街上差了路’,又曰意不誠是‘犯私罪’,心不正是‘犯公罪’。官街上是獨處乎?公罪是獨時乎?愚故曰:‘慎獨固為正修之本領,而若專為正修工夫,則不但有偏於正修之十分界至也,其於三節目工夫便同無星之秤,莫無未安矣乎?’
【傳九章】
‘所謂治國’云云。
陶庵曰:‘齊家即新民之始,故以“必先”二字緊重下語,以示治人者當先自近始。’ 按:家近而國遠,家親而國疏,非若誠正修齊之相切近與國天下之無界限,故經文已以厚薄二字别家國分殊。陶庵説甚是。
而能教人
按:此人字是他人之人。若對己而言,則家人亦人也,豈對家而言乎?
‘孝者,所以事君’云云。
按:汪長孺問目以孝弟慈屬上之人,以所以事君、事長、使衆屬國人,朱子以為甚善。而南塘甚言其非,曰:‘觀傳文所以(三)〔二〕字,則可知推孝以事君等事皆是一人事,非孝者是一人,推而事君是一人。’又曰:‘孝弟慈,吾之所以行於家者也;事君長、使衆,吾之行於國者也。’又曰‘此章含推化兩意,一節、二節言推,三節言化,四節内“”一段言化,“君子”一段言推,三引兼言推化。然與下章對言,則下章絜矩為推,此章上行下效為化’云云。 按:此一節只言動化,其曰‘不出家成教於國’者,是上行下效;而其曰‘孝者,所以事君’者,蓋言君子之孝即國人所以事君也。弟慈放此。如此,則自合於傳者説化之意。故章句特下然而二字、國之一字,以明上之孝即國人所以事君弟慈放此。之意。則是章句之意,已與汪長孺之問、小注‘動化為本’之訓合。而今南塘反以三者作推底意,而謂是一人事,則不但有違於章句之意,又違於‘動化為本’之意。章句所謂‘家齊於上,教成於下’者,上下二字可見孝屬上,事君屬下。且不曰成教而曰教成,是皆動化之效。而乃以是為推者,甚未安。竊惟朱夫子‘動化’之訓,蓋言身修而人自化也。推者,自身而家而國而推及之謂,則可知首一節都是化也,第二節以下都是推也,而但‘帥天下’一段為化。然三引分明是身而家而國之意,則朱子所謂‘全説推’也,謂之化可乎?
身修則家可教。
按:此一句上以接修身為本之意,下以起動化之本。
康誥曰:‘如保赤子。’
按:上文言孝弟慈,而此獨言慈,朱子胡氏皆以人所罕失、人所易曉言之,甚得傳者之意。然鄙見則‘治’、‘平’兩章皆治民之事,而治民上惟慈最當,故下章亦首言孝弟慈,而其下只引南山詩‘民之父母’,可知從治民上説,故特言慈耳。嘗稟于先師,答曰:‘甚好。’
識其端而推廣。
按:此端字,盧氏以明德之發見言之,陶庵以慈之端言之。若如此,兩説則是己心之端,而非民心之端也。若曰己心之端,則就教民上説,而恐不可曰‘識其端’也。察傳文‘誠求’二字,則蓋言求之於赤子而識其飢飽之端,求之於民而識其好惡之端。如是看,則端是民心之端,而我識而推之,如中庸所謂‘以人治人’。未知如何? 按:此節言貪戾僨事,而合而謂之‘教成於國’,竊見傳文中言善而必以惡對言者,蓋戒惡勸善之意也。雖對言惡,而不害於主善之義,故下節以對言,而章句只謂‘承一人定國而言’。下章以驕泰對忠信,而總謂之君子大道者,其以是歟?
小注饒氏曰:‘仁屬孝,讓屬弟,貪戾者慈之反。’盧氏曰:‘貪則不讓,戾則不仁。’ 按:此分屬甚精。然仁之一字已兼孝弟慈三者,而讓,禮也,是為國以禮之意。禮是仁之著也。至於貪戾二字,是上章‘貪得’之貪,而為下章貪財之惡矣,不必如是分屬也。
興仁讓言一家,作亂言一人,僨事言一言,定國言一人,先儒皆以善惡難易言之,傳文中此類亦多。若以定國對仁讓,則定國較淺,故有一家、一人之别;以僨事對作亂,則僨事較輕,故有一人、一言之分。此又不可不察。
‘有諸己而后非諸人’云云。
問:‘是修身底事,而反説於治國者何?’陶庵曰:‘齊家、治國非别般事,只是將修身推去。止看大學比如擊蛇,擊首則尾應,擊尾則首應。’ 按:求諸人、非諸人,是已涉治國上説也。若專以修身言,則何假於求諸人、非諸人?此在或問中,而陶庵説似欠此義。
所藏乎身不恕。
小注方氏曰:‘此章是如治己之心,以治人之恕;“絜矩”章是如愛己之心,以愛人之恕。’ 按:方氏此説本於或問朱子之説。蓋此章之開端一教字,而‘定國’之定字,‘帥天下’之帥字,‘求諸人、非諸人’之語,與‘宜家、宜兄’之宜字,‘足法’之法字,皆是治底意也。下章之開端絜矩二字,而繼以六個‘所惡毋以施之’之意,又繼以‘民之父母’,又繼以財用之得民,則一章都是愛底意也。此朱子所以以此章為治,以下章為愛。然主言治處未嘗無愛,主言愛處未嘗無治。此章之‘如保赤子’,其非治中之愛乎?下章之‘放流媢嫉、不畜聚斂’,其非愛中之治乎? 按:或問曰‘恕字之旨,以如心為義’,‘大學之傳,最後兩章始及於此’。 按:恕字之始發於‘治’、‘平’二章,蓋以推而及人之故,朱子之訓果如是。而愚恐仁字之始發於‘治’、‘平’二章者,亦以治民之道莫大乎仁,而仁者,恕之本也,應上‘為人君止於仁’之意。仁恕之始言於下章,恐一義也。
云‘桃之夭夭’。
按:‘夭夭’是樹之少好貌,如‘棘心夭夭’之夭也。嘗觀曹芝山童子問答古詩‘認桃無緑葉,辨杏有青條’之詠梅詩。句,以夭夭謂花,則誤矣。若以夭夭為花,則所謂‘灼灼其華’者,其可曰花與華同發耶?先師曰:‘見得是。’
其為父子兄弟足法。
大山曰:‘此言此身為父子兄弟之足法,然後民法之也。’ 按:此句始謂為我之父子兄弟者足法,然後民法之也。諺解之釋亦如此。今大山説如此,是身修而國治,而正合‘其儀不忒,正是四國’之意也,是動化也。小注盧氏説,意亦如此。然愚見則是家齊而國治,而為推底意也。前兩詩皆以推言,而此一節獨以化言乎? 更按:二説相須,不可廢一。
篇中‘帥天下、正四國’,與下章接續貫通。已見於上。
【傳十章】
所謂平天下。
按:老老、長長、恤孤,章句既以‘老吾老’釋之,朱子亦以‘齊家’當之,則三者固可專以家言之。而既不直曰孝弟慈,而曰老老、長長、恤孤,則已含及人老長幼之意也。若以此三者一如上章孝弟慈看,則兩章首章之例若是無分耶?上章孝弟慈主乎身,而為齊家之本;此章老長幼主乎家,而包及國之義。
上恤孤而民不倍。
誨曰:‘不倍者,蓋言民不倍上恤孤之意,而渠亦恤孤也。如是看,其效大,而如上興孝弟同例矣。若曰不倍上恤孤之澤而已,則其效只在於孤之不忘其君。此不但其效少,而與上興孝弟之效違其例矣。’後見尤庵説亦如此。
章句‘人心之所同’。
按:此章絜矩為一章大旨,好惡為絜矩大旨,同字為好惡大旨。雲峯胡氏以‘不逾矩’為矩之體,‘絜矩’為矩之用,似未然。兩矩字皆以用言,而不逾是安行也,絜者勉行也,是以朱夫子皆釋之以‘所以為方’也。
‘所惡上’云云。
經筵講義,問:‘專言惡一邊之意。’對曰‘人之不能絜矩,多在於惡。止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止然而好惡之機,未始相離。纔不以所惡加於人,則好在其中’云云。又問:‘平天下,天子之事。天子之尊無復有上,則“所惡於上”一句將為虚設耶?’對曰:止‘朱子以“上之無禮”解之者,對上下四方而言也,不可以天子無上來插看。’ 按:此兩節之對甚好。而至於下節之對,則恐當曰‘絜矩之道不但為天子發’。
或言此節之言惡不言好,曰‘上節老老、長長、恤孤是言所好’云,此説未然。老老、長長、恤孤已兼好惡,而此全言惡者,蓋以絜矩,恕也,而恕莫急於所惡。故論語中庸言恕,皆言‘所不欲’者,此也。且此章所惡已包所好,如經筵問答,故下節又對言好惡。
絜矩之義,朱子答江德功書曰:‘絜矩者,度物而得其方也。’此言絜而矩之也。答周舜弼書曰:‘度之以矩,得其方耳。’此言以矩絜之也。二書初晩之異,諸儒辨之。然章句與或問朱子最後定論,則可知‘絜而矩之’之意斷不可從。
君子先慎乎德。
按:首言絜矩而次言好惡者,以絜矩之道在於好惡也;言好惡而次言財用者,以好惡之事,財用為大也;將言財用而先言慎德者,以先德之財,能絜矩也。傳者之意密矣。
德者,本也。 按:上文既言財用,而即繼言財之為末者,蓋以為治之不可無者,財也;常情之最易偏者,財也。以其不可無而又成其偏,故此言有財用,而繼言財末、財聚之戒;下文又言生財有大道,而繼言不仁發財;章末又言府庫之財,而繼言聚斂務財之戒。
‘是故言悖’云云。
按:是故二字,恐當衍。上節既言是故,而此又言是故,似無意味。且或問釋此二條,而只言一故字以結之,可知此‘是故’之為衍也。
康誥曰’云云。
小注玉溪曰:‘此所謂善,即“止至善”之善。’ 按:善則一也,而言‘止至善’則是在事理之善也,此善即我已止之善也。況此得失較上得失尤切,則此非指心所得之善耶?上得失結好惡之絜矩,此得失結財用上絜矩,下得失言用人上絜矩,而其中亦有血脈貫通之意。
秦誓’云云。
按:上容字就心上説,如中庸‘足以有容’之容。以心之得言,故以如字形容之。下容字就接物上説,如容衆、容物之容,故以能字決之。
‘尚亦有利’云云。
按:‘尚亦’是庶幾之意,‘殆哉’是決之之辭,亦可見善之效難、惡之效易之義。
‘唯仁人’云云。
按:大學仁字凡六見,而無如此仁之為全體,故章句以‘至公無私’四字釋之。
‘好人之所惡’云云。
按:此因就用人上説,則此好惡亦從好善人、惡惡人言,似可。
拂人之性。
按:大學性字始見於此,而亦就好惡上性之發處言,故章句不釋性字。
‘是故君子有大道’云云。
愚嘗問:‘是故二字是結首節以下否?結秦誓以下否?’誨曰:‘“忠信”是“斷斷臣”以下之好惡得其實也,“驕泰”是“媢嫉”以下之好惡反其實也。此非結秦誓以下者耶?’愚稟曰:‘此君子,指平天下者也;此大道,即絜矩之道也;此得失字,又因上文王康誥而言。則以此“是故”字謂結一篇,然後可明忠信之為大道。’誨曰:‘君之言似好。然秦誓以下就用人上説好惡之極,則於此説大道,説忠信,而自貫通於絜矩之道一篇之旨矣,奚損於此道之為大乎?且以文理言之,上文有三“是故”,皆已結上文。而自秦誓又發用人之端,決之以此句;下文又以生財發更端,而結之以兩個此謂二字。“此謂”即“是故”之意也,傳者之意如此。’
章句道‘謂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術’。
按:此道字,小注以‘大學之道’言之,固是。然此道字,章句以術字釋之,則術是治人之方法也;大學之道,道字是道理修為,兼内外而言也,所指略有别。是以一篇之中六個道字皆無訓釋,而至此道字以術釋之,意固有在矣。
發己自盡。
南塘曰:‘小注朱子嘗以伊川語為穩當,而章句卻用明道語者,蓋以“發己、循物”之訓於此章絜矩之指更加襯切。’ 按:絜矩是恕之事,則不曰忠恕而必曰忠信者,蓋言恕則推而及物之意也,言信則實理在己之物也。北溪所謂‘忠信,絜矩之本也’,極言絜矩之得失,而豈不推本言信乎?
驕者矜高。
按:驕則不忠,泰則非信。忠、信雖有盡己、循物之别,而盡己即所以無違,則忠、信不是二德。驕、泰雖有矜高、侈肆之别,而矜高即所以侈奢,則驕、泰不是二病。嘗聞李一叜云:‘忠信,所以得其大道;驕泰,所以失其大道。’此説與鄙見合。且如是看,方與上兩言得失同為以此得彼之意。
‘仁者以財發身’云云。
按:上言生財有道,而此言‘以財發身’者,非謂不節財用也,由上用之者舒而自能得民,而有人此有財矣。不仁者之發財,財從而悖出,則是悖生財之道也。如是看,方與下一節通上一節為生財之道之義矣。
未有上好仁止未有好義。
按:上句對言仁義,而下句單言好義者,或曰‘言好義則好仁在其中,省文也’,或曰‘義者仁之用,而言用體自見,故下文單言義而仁在其中矣’。兩説皆未安。下句‘其事’之事是指君之事也,君事之終專由於下之好義,則豈不單言好義乎?下之好義豈不本於上之好仁耶?‘府庫財’既指君之財,則事亦當指君國之事也,故或問曰:‘下好義則事有終矣,事有終則為君者安富尊榮,而府庫之財可長保矣。’特言為君者而不言為下者者,其非事之專指上者耶?
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
按:或問既以義和之利言之,退溪亦曰‘事事物物合義順便者,是謂利也,非如利欲之利’云云,則義之為利,固當如是看。然以文法言之,而參之以論語‘利仁、欲仁’之訓,則雖以利欲言之,恐不害義理。蓋言不以利欲為利欲,而以義為利欲,則如論語釋‘利仁’之利曰‘深知篤好而必欲得之也’,其不切於必欲取義之意乎?
‘長國家’云云。
按:篇終以‘小人’結之者,蓋以治平之道先於去惡,故以文王詩結南山有臺節南山二節,以悖入悖出結‘先慎乎德’以下,以‘拂人性’、‘災逮身’結‘秦誓’以下,皆申申於惡惡上,蓋戒惡而後可以進善也。不但治人如此,治己亦如此,故‘誠意’章‘惡惡’先於‘好好’,而又申言閒居小人,‘正心’章又結之以‘心不在’,‘修齊’章又結之以‘溺愛貪得’者,皆以戒惡為急務也。
按:雲峯胡氏分此章為八節,然以管見言,則統論為五節,細分為十節。蓋上三節明絜矩之道,而為一節;自南山詩至文王詩,以好惡而明絜矩,為一節;自‘先慎乎德’至‘舅犯’,以財用而明絜矩,為一節;自‘秦誓’至‘君子有大道’,以用人而明絜矩,為一節;自‘生財’至終篇,兼理財用人而明絜矩,為一節。此統論之五節也。首五節之分為三節,從胡氏説,自‘先慎’止‘悖出’,以財貨而當為一節;康誥之‘得失’承上起下,當自為一節。若‘楚書舅犯’之為一節,‘秦誓’止‘災逮之’為一節,‘君子有大道’之為一節,亦當從胡氏説。自‘生財’至‘府庫財’,申言財用絜矩,為一節;‘孟獻子’以下,兼言財用用人,為一節,此細分之十節也。嘗以是仰質於先師,得蒙許可。南塘曰:‘首二節共為一節,止南山有臺以下三節為一節,止“君子先慎乎德”以下六節為一節,止“楚書”、“舅犯”二節共為一節,止“秦誓”以下五節共為一節,止“生財有大道”至終篇共為一節。’ 按:南塘之分六節與鄙見同,而但以楚書舅犯别為一節小異。
此章之無結語,愚嘗有一説焉。蓋‘正修’章言正又言修,故曰結之以‘修身在正心’;‘修齊’章言修又言齊,故結之以‘家不齊在身不修’。‘齊治’章又如此。而至於末章,則始以絜矩,終以絜矩,未嘗分國與天下之别、治與平之間,然則打成一片之章何以分别作二事,而曰‘此謂平天下在治其國’乎?
親賢樂利
按:此‘親賢樂利’指下之親之賢之、樂之利之,而上之為親賢樂利自在其中,各得其所。恐亦兼君子小人而言。
綱領旨趣
問:前四章只言明新止之意,故曰旨趣;後六章節節言工夫,故曰工夫。然旨趣中也有工夫,工夫中也有旨趣。 誨曰:是。
不可以其近而忽之。
按:朱子大學之平易切近,則曰‘不可近而忽’;結中庸之不顯高遠,則曰‘非此德之外别有是三者’,其抑引就中之意深矣。
【附大學補遺辨疑】
按:晦齋大學補遺,其互易變通以完經傳者雖異於朱子,而不害於義理,大有發明於綱條之旨趣工夫。故盧蘇齋曰‘奉之如神明’,退溪於先生行狀中曰‘可以見先生精詣獨得之妙’。以正宗大王高明之學,亦曰‘先正之於大學,可謂善學朱子’。此正方正學所謂‘異於朱子而不乖乎道,固朱子之所取也’。但退溪異日有‘三不可從’之訓,又有‘正寢廊廡圖完反敗’之喻,故後之人徒知其立論之有異於朱子,而不知其義理之有合於朱子也。敢以管見條辨如左。
問:‘補遺虞書“明峻德”至“允執厥中”分屬三綱領,無或近於牽合耶?’曰:‘不然。愚未見補遺時,已謂大學之首明新止三者淵源於三代之書也。虞書之云云,既如先生之分屬,而湯誥伊訓之昭德、成德,召誥之敬德、康誥之克明德、作新民,先儒以此二句謂大學宗旨。至於無逸立政等篇,無不申申於明德、新民,而至善在其中。則夫子承三代之後,明大學之道,而豈無淵源之所自乎?先生之取義於虞書,愚無間然。’
問:‘諸先生,皆引此兩節以補“格致”之傳,而皆以知止、能得為首物,有本末為次。而今先生易置之,何也?’曰:‘此義已詳於補遺。而格物既先於致知,則“物有本末”先於“知止”,然後工夫得其序矣。’
問:‘先生以“物有本末”先於“知止”者,即合於蒙引,而獨於“聽訟”一節不從其説,乃移置於經文之末,何也?且經文,孔子之言,而以“子曰”結之,可乎?且聽訟、使無訟是新民之事,而置之經文之末,則經文於綱條之下只以“修身為本”一句言明德,以“本亂末治”、“所厚、所薄”、“聽訟、無訟”等語言之,則何略於明而詳於新也?’曰:‘先生定論在於“本末”當無傳,而以傳為九章,且此一條又不合於格致之工,則不當在於諸傳之中也。且傳文是曾子之書,而亦引“曾子曰”一節,則引夫子平日之言而結夫子經一章之末,何嫌於文法與義理乎?所以伊川改正亦以此一節置之經文之末,意固有在也。且經文之“修身為本”一句釋明德已足,且“本亂末治”兼修身也,“使無訟”亦明德之效,是豈略於明而詳於新哉?’
問:‘補遺曰“傳義所以發揮三綱八條之意,不應其間别為一章,‘聽訟’章。以釋經文結語‘本末’之意”,又曰“移此兩節為‘格致’章之文,其意之所包甚廣,無欠於經文,有補於傳義”云云。此兩節可見先生超然獨得之妙,有異於朱子,而反為朱子所取者矣。然其釋本末終始也,不從朱夫子本末終始之訓,而引許多經傳中物物事事之本末始終為言者,何也?’曰:‘以此一節為結首兩節,則固當以明新、知得釋本末始終。而若移此為“格致”之傳,則格萬物而窮萬理者是其工也。若只以明新、知得釋之,則義偏而不通矣。’
問:‘先生以慮得為格致之效,能得之合於知,既符於子思所謂“思之不得弗措”,孟子所謂“思則得之”之訓,以得屬知,尤切於以得屬行。而至以虞書“執中”之中謂“至善”之善,引中庸“得一善、擇善、明善”以證之,其訓雖甚妙契,而“一善、擇善”之善果是“至善”之善耶?’曰:‘善無二善。然善而曰至,則是善之做得十分恰好者也。只曰擇善、明善,則善或有未到極至處,而擇之明之,做得恰好,至善也。然此善即彼善,先生之引經取諭,豈不襯切乎?’
問:‘退溪曰,止“諸儒之説,有不可從者三焉。經文三綱領有工夫,有功效,而有結;八條目亦有工夫,有功效,而有結。若如諸説,則三綱獨無功效與結。‘止於至善’之下即繼以‘古之欲明明德’云爾,則語意急促,理趣闕略,一也。傳之諸例,有言工夫而及功效者,或有只言病處以見用工之地者,未有徒言功效而不及他者。今‘知止’一節但為致知之效,‘物有本末’一節通結上文,而未見有釋格物致知之義。至如‘聽訟’章亦言修己治人之有本末,尤不關於格致,今强引以為‘格致’之傳,初無格物之功,又無致知之義,二也。綱領條目中雖無本末之云,然此二字一見於綱領之結,止再見於條目之結者,誠以學者於此不知有本有末,則其於修己治人之道皆失其先後之序、輕重之倫,而倒行而逆施,故丁寧致意如此。傳者亦特舉二字而釋之。止今以綱目中無二字而謂不當傳而釋之,可謂不思之甚,三也”,又曰“今有巨室於此,正寢輪奂無闕,廊廡有一缺處。大匠見之,作而補修,材良制美。止有世所謂良工者,止强生意智,拆壞所補處,拆取正寢數架材來,圖欲補完其所壞處。更不計正寢之材初非廊廡之材也,圖完處不見其完,而寢屋則已成敗屋矣”云云。退溪以何許大眼目、正見解,而有三不可之辨,又有正寢廊廡之諭,則子之篤信補遺者,雖合於晦齋,而違於退溪,莫無未安於心乎?且權陽村曰“格物為窮理之事,於此兩節文勢可審而知之”,繼而曰“此兩節不應為‘格致’之傳”。權屏谷亦曰“晦齋既祛經文二節,則此傳無歸屬,故因以為經文結語”。然朱子必置於此以為“本末”傳者,心有精義,恐難易議。又以工夫功效之序言移易之非,子獨何所見而固執若是?’愚於是蹶然而起曰:‘子之證退溪,猶退溪之證朱子,則誠惶恐,不敢更辨。然詳補遺之意,見退溪之辨,則退溪辨與補遺相左者多,此愚所以尋常致疑而不能解惑也。後見晦齋之孫上盧蘇齋書曰“退溪初年未見先祖更定之書,而偶聞人之誤傳,便有此論也。止晩得先祖更定之書,然後服其用意之深,所見之卓,欲作一書以發明前日傳聞之誤,而奄遭梁木之壞”云云。竊惟補遺之首“物有本末”,次“知止能得”,而為“格致”傳,置“聽訟”於經文之末者,既異於王魯齋之只以知止、聽訟為傳,而特闕“物有本末”一節之意;又異於董氏之先“知止”,次“物有”,次“聽訟”以為傳之意。而退溪乃合論而同斥之,是與補遺相左者也。且補遺之意以“知所先後”與“知止”為格致之工,以慮得為格致之效,而乃謂之徒言功效而不及他,是又與補遺相左者也。由是觀之,晦齋孫所謂“退溪晩見先祖更定之書而悔悟,欲作書發明”之説,未知其若是丁寧,而其所謂“退溪初年未得見先祖更定之書,而聞誤傳有此論”之説,不可謂無所據也。且補遺以“古之欲明明德”即繼於“止於至善”之下,而退溪以八條有功效,有結語,而三綱無功效,無結語,謂語意急促,理趨闕略,言之固是。然八條目所以釋三綱領,而八條之結即所以結三綱,則以八條繼三綱,而反為連續之語意也,但結於八條目,而不害為完備之理趨也。此正所謂以急促看則急促,以不急促看則不急促也。且詳補遺之意,則工夫、功效若是詳備,而退溪以無格物之功、致知之意斥之,是退溪未及見先生更定之書也。且本末二字既詳盡於經文之末,而又以“聽訟”章“此謂知本”結之,則既申申言之矣。謂之當有傳,可也;謂之當無傳,亦可也。補遺所謂“不應其間别為一章,以釋經文結語本末之意”云者,是害於義理耶,背於文理耶?且以正寢廊廡之諭言之,愚亦有一説焉。蓋大學之舊本多舛,猶失舊制之屋子也。此兩節之在經文中者,猶本以廊廡之材偶移為正寢之材,而有而固為補,無而不為缺者也。朱子之因置經文,而更為補亡,猶大匠之因舊貫於正寢,而補新材於廊廡也;晦齋之移此兩節以傳格致,猶大匠之索廊廡之本材補廊廡之缺處,而正寢則自無欠缺處也,尚何不完而成敗屋之有哉?愚之此論,似貳於退溪之論。然退溪之論既出於補遺未更定之日,則異於退溪,乃所以發明退溪也。晦齋補遺之意,既出於合於義理,反為朱子所取,故不嫌於異於朱子,則愚亦豈嫌於異於退溪始見之論,而不敢説合義理之説乎?且權陽村則以時世言之,未及見先生補遺,而只見之論,故始言“窮理之事,於此兩節文勢可尋而知之”,而又疑於“知止”之上又别有闕文云,則是不知“物有本末”為知止之首也。其終曰“此兩節不為‘格致’傳”者,不亦宜乎?且權屏谷所謂“晦齋即祛經文二節,則‘聽訟’一傳無歸屬,故引以為經文結語”,此論恐未然。“聽訟”之置經文結語,其義意多矣。以孔子之語而結孔子之經,合矣;聽訟、使無訟是新民之極,則為綱條之結語,得矣。申申於本末字,而結之以“此謂知本”,亦甚然矣,何可曰“無意味、無理趨,而徒以無所歸屬,故强引為經文結語”乎?其論以工夫、功效言之,不當為“格致”傳者,亦同於退溪。而又曰“晦齋定論與諸公之見暗合”,此又不知補遺之意有别於等之見也。又曰“晦齋補遺之言粹然,無非至論。如傳,於本義或不無逕庭,而亦莫非義理之極”,屏谷此一説極當,極好。以若是之見而終有不信服之意者,無乃以異於二先生之論為重,而不究其異處自有同者耶?’
問:‘補遺之意詳盡,無可疑。然“知所先後”與“知止能得”皆致知之事,而無格物之工,且結語只言“此謂知之至也”,而不言“此謂物格”者,何也?’曰:‘格致二者不可截作兩個工夫,故朱夫子補亡章言格物則只言“即物窮理”,而其下所謂“因其已知益窮至極”等語皆從致知上説。只言“物有本末”、“知所先後”,而格物之工在其中矣,烏可曰闕格物乎?且結語之無“此謂格物”四字者,恐亦以言知至則物格在其中故耶?朱子補亡章是己意補入,故補入四字。而先生既因本文為傳,則不敢添入四字。愚故曰“此謂知本”四字,程子謂之衍文,然知本二字是物格二字之誤。況大學一部無衍文,而多誤字如新之為親,心之為身,慢之為命,‘彼為善之’之類。者乎?’
問:‘先生以“治”、“平”二章之仁為治平之本,仁果是治平之本,則先儒只以恕為絜矩之本,以絜矩為治平之本,何也?’曰:‘先儒以絜矩之矩為仁,愚亦以為然,故於辨疑中敢曰“矩者仁也,絜之是恕也”。先生之訓,豈不甚當乎?然仁兼體用,而大學只就用上説,則其仁即是恕也。’

☚ 03_009大學辨疑   03_011大學疑義 ☛
00000512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23: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