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香港土地转让送达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香港土地转让送达立法 香港《物业转让和产权条例》第8章其他中对有关土地转让通知的送达等作出规定。根据规定,依本条例要求或授权送达的任何有关土地转让的通知应为书面通知;送达的通知,如已留在应送达的地产承押人,地产抵押人,或承租人或其他任何人在香港的住所或营业单位的已知最后地址处,即充分有效,或者得在要求或授权向地产抵押人送达通知的情况下,张贴于或留在该抵押地产或租约所包含的土地上为充分有效。还规定,送达的通知用邮寄的方式送达也为充分有效。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