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澳门地区五大法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澳门地区五大法典 目前适用于澳门地区的主要法律。(1)1867年葡萄牙制定的民法典,近年来曾多次对个别条文进行修订。1993年底澳门政府再次进行个别条文修订,提交立法会整体性通过,转变为澳门本地立法。(2)1939年葡萄牙制定的民事诉讼法典,澳门政府在除简化上诉和通知程序外,在不作大的改动的前提下,提交立法会使之成为本地立法。(3)1886年葡萄牙制定的刑法典,100多年来,已作过多项补充和修订。1990年后澳门政府委托葡萄牙法律专家拟就新的刑法典,1993年提交立法会。(4)1929年葡萄牙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近年来曾多次修订。(5)1888年葡萄牙制定的商法典,100多年来经过多次修改。澳门政府对其中公司法、商业登记法、核数师通则等作单项修订。此外,澳门有关民权法规、公务员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事务的法律还很多,清理和汇编工作还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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