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
(1)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