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加利亚农产品进口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加利亚农产品进口立法 保加利亚于1992年6月30日公布《部长会议关于进口制度的决定》。决定规定:(1)活牲畜及其生肉、鸡肉、牛奶制品、食用植物油的出口及农药的进口必须登记注册。(2)烟叶、木材、受保护的动植物、蘑菇、狩猎物、野生动物肉和皮张的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3)出口雌性育种牲畜、粮食和饲料、面粉、葵花籽、大小牲畜和猪的生皮及进口烟草、橘子等均有配额限制。(4)小牲畜出口,需经国家外贸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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