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
【生卒】:1897—1979 【介绍】: 浙江长兴人。 字做寰。1916年起留学日本,先后入第一高等学校预科、第八高等学校本科、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院,并加入国民党。1927年回国,先后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铨叙部秘书,中央大学法学教授,国民党南京市党部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兼书记长等职,曾发起组织中国新论社。 1935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监察委员,1941年递补为中央监察委员。 历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设计委员、国防最高会议财政专门委员会委员、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国民大会”副秘书长、行政院法规整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防经费策划监理委员会秘书长、京沪杭警备司令部顾问兼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1949年去台湾,曾任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央银行监事、《自由中国》杂志主编等职。 1960年因参与组织中国民主党事件被判刑10年。1969年出狱。1979年逝世。著有《雷震回忆录》《舆论与民主政治》《监察院之将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