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文
【生卒】:1944.10.25~ 【介绍】: “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会长。 律师。福建福州市人。1967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9年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 1970年、1972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博士。1985年任“行政院经济革新委员会”委员。 1988~1992年任“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1992~2000年任副会长。 1990年任“国是会议”筹备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主席、“行政院经济革新委员会”委员。 1991~1993年任“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2000年任“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会长。现还任欧洲学校在华文教基金会董事长,理律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行政院”顾问,东吴大学、政治大学法学副教授,“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 著作有《现代国际法》、《海洋法回顾与展望》、《国际私法方法论之回顾及展望》等。被列入1999年台湾百大富豪排行榜。 妻张克蕙。育1子1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