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之治
旧史家对唐太宗统治时期(627-649)的誉称。 唐太宗李世民于武德九年(626)即帝位,次年改元贞观。在其统治的23年中,政治比较清明,史称“贞观之治”。简括其内容是:(1)以隋亡为鉴,用古人“载舟覆舟”的比喻警惕自己与群臣,君臣共勉,励精图治。 (2)偃武修文,大力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减轻剥削,赈济灾民,以苏民力。 (3)选贤任能,提拔出身寒微而有才干的人担任三省、六部和州郡长官。(4)广开言路,鼓励进谏,能够承认自己的过失,使军国之事处理得当。 (5)宽刑简法,颁布《唐律》,减少死刑,废除兄弟连坐俱死等苛法。(6)整顿府兵,在全国设634个军府,使之建制完备,训练有素,成为强大武装。 (7)提倡儒学,征聘文儒,考定五经,整理天下图籍,撰成《五经正义》、《群书治要》、《文思博要》和晋至隋各代史书,以适应文治需要。 (8)大兴学校,培养大批有封建道德的知识分子,通过科举制选拔各级官吏,加强封建国家的政权建设。这些措施促成贞观年间社会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贞观之治”的本质是保证地主阶级长久地经济剥削和政权巩固。 当统一国家基本稳定之后,唐太宗便日趋奢纵,征敛愈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