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行政措施的确定力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措施的确定力 行政措施的效力之一,指行政措施具有不得更改的效力,类似判决的“既判力”。 包括对公民的确定力和对行政机关的确定力两方面。前者指行政措施一经发生效力,未经法律允许,任何公民不得要求更改。 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公民得提出申诉。后者指作为最终决定的行政措施一经生效,行政机关不得任意更改其内容。 但此说尚有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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