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银行
以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建立的银行。 西方国家中的商业银行多数为此类型。这种银行的所有权归参加股份银行资本的全体股东。 其组织形式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的手续发行股票,筹集开业所需资本。 由出售股票动员起来的资本,归股份银行支配不再返还,但股票持有者可以将股票出售或转让。 股份银行的管理机构设置与一般股份公司相同,也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再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其又任命经营人员从事具体管理。欧洲最早出现的股份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我国最早的股份银行是1897年创立的中国通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