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氧和复氧的计算
[例3]在例1和例2中,假定河段被污染后,河水流经2.5天,河水中溶解氧由7.5mg/L下降至1.5mg/L,BOD5由20ppm降至10ppm,水质被严重污染,计算该河段耗氧和复氧的量。 解:原河水中的溶解氧含量为: 7.5×2.83×24×3600×2.5=4589(kg) 河水被污染流经第2.5d时水中含氧量为: 1.5×(2.83×24×3600+24000)×2.5=1008(kg) 径流2.5d内消耗原河中的溶解氧量: 4585-1008=3577(kg) 流经2.5d内有机污染物BOD5由20ppm降至10ppm的实际耗氧量为:  2.5d内河水中复氧总量为: 6713-4585=2128(kg) 该河流的复氧能力以复氧率表示:  即该河段的复氧率为46.4%,符合快速流动的河流的复氧系数值(见表6-3-5)。由于该河段2.5d的耗氧量(6713kg)超过2.5d内的复氧量(2128kg)2.15倍,是造成该河段严重污染的根本原因。因此,降低排污的浓度和负荷总量,以适应河流的复氧能力,充分发挥自净作用,这是治理江河水域污染的关键。 表6-3-5 不同水体状况的复氧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