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审计局
美国总审计局是美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创立于1921年,是一个独立性很大的机构,隶属于国会,并负责向国会报告工作。 正副审计长的任命,先由国会特别委员会向总统建议合格人选名单,总统从中挑选各1名交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任期15年,不能连任,但在任期未满之前亦不能随便罢免。美国总审计局设正副审计长各1人,助理审计长4人,负责全局的领导工作。 设有5个为审计长和全局服务的办事机构,12个审计局负责执行具体审计任务。 在全国各地还设有15个分局,负责审计联邦政府设在全国各地直属机构的财务经济状况。另外,在檀香山、法兰克福、巴拿马和曼谷设有4个国际分局,还有派驻联邦各部门的审计机构。 总审计局有权直接向国会报告工作而不受行政部门的干涉。总审计局有独立的预算,由国会直接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