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简称“日内瓦统一法”,是关于统一各国汇票和本票的法律规则的协定。 为了协调各国的票据法,消除票据在国际流通中的障碍,国际联盟于1930年6月在日内瓦召开了有30多个国家参加的票据法统一会议,会上通过了三项公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就是其中之一。公约共11条,规定了公约的文字、批准与生效。公约有两个附件。第1个附件为统一汇票本票法,共78条,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关于汇票的规则和关于本票的规则。 公约规定了各缔约国在各自的国家里以原文(英、法文)或译文形式实施第1个附件的统一规则。第二个附件规定了对于公约的保留事项。 与上述公约同时通过的其他两个公约是《解决汇票本票若干法律冲突公约》和《关于汇票本票印花税公约》。这3个公约于193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目前,大多数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日本以及某些拉美国家已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上述公约,但英美法系国家持保留态度,英国只批准了关于印花税的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