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粗分类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在1970年10月第16次会议上批准的。 这一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联合国统计局在按标准国际贸易分类进行编制的总结性数据的基础上,编制全世界和主要地区的资料作为补充。也就是说,是为了联合国统计局汇总对外贸易的资料时使用的。其进一步的目的是作为各个国家对进口贸易进行分类的指导原则,供各个有关国家参考。 不过,由于各个国家的对外贸易资料有多种用途,因而并不要求各国像使用标准国际贸易分类那样,把经济粗分类作为标准分类那样,加以利用。 当然,这一分类的设计中,也考虑到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衔接问题。经济粗分类共分3级:第一级为大类。 共有7大类,一位数编码;第二级为中类,共有13类,两位数编码;第三级为小类,共有6类,三位数编码。具体类目如下: 1.食品和饮料 1.1初级产品 1.1.1主要为工业使用 1.1.2主要用于家庭消费 2.尚未列举的工业用品 2.1初级产品 2.2加工品 3.燃料和照明用品 3.1初级产品 3.2加工品 3.2.1汽油 3.2.2其他 4.资本品及其部件与附件(运输设备除外) 4.1资本品(运输设备除外) 4.2部件与附件 5.运输设备及其部件与附件 5.1小汽车 5.2其他 5.2.1工业用 5.2.2非工业用 5.2.3部件与附件 6.未列举的消费品 6.1耐用品 6.2半耐用品 6.3非耐用品 7.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