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籍没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籍没 中国古代刑罚。 籍录并没收罪犯家口及财产。《尚书·汤誓》曰:“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孥,即有没收罪犯家口之义。秦代称“收”或“收孥”。 《秦简·法律答问》曰:“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亦有没罪人妻子为官奴婢之制。 唐律中谋反及大逆者罪,罪人之年十五以下子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姊妹,以及部曲、资财、田宅皆没官。直至明清,均有类似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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