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空运货物诉讼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空运货物诉讼

国际空运公约对托运人、收货人诉讼时效地点和手续的规定。

按照《华沙公约》及《海牙议定书》的规定,空运货物提起诉讼,应在航空机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者在航空机应到达之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起诉的权利。但如承运人有欺诈行为不在此限。

起诉期限的计算方法由受理诉讼的法院地法决定。如果货物运输是由几个连续承运人办理的,托运人有权向第一承运人起诉,收货人有权向最后一个承运人起诉,而且托运人和收货人有权向货物损失或延误发生段的承运人起诉。

相关的承运人对相应的索赔人负连带责任,而他们相互之间只对其承运段负责。关于索赔起诉地,原告可按地域管辖原则在公约规定的缔约国领土内选择,或是承运人的住所地,或是承运人总管理处所在地,或是签订合同机构所在地,或是目的地等。至于仲裁,也应在上述对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进行。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