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诉讼证据
指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能够证明税务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客观性,是指证据是客观外界存在的事实,不是主观想象、猜测或捏造的事物。税务活动必然涉及一定的当事人和物,留下一定的痕迹和情况,这些可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不依赖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著。这是证据的本质特征。(2)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与税务案件有联系。如果将与案件没有联系的事实作为证明案情的证据,必然导致错误的结论。(3)法律性,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的收集必须是合法的。法律严禁采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