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基因
又称转化基因,是人类或其他动物细胞(以及致癌病毒)固有的一类基因,一旦活化便会促使人或动物的正常细胞发生癌变。 1969年,美国学者R.L.希尔纳和G.L.托达罗提出假设,认为在所有的细胞中都包含著致癌病毒的全部遗传信息,而这些遗传信息代代相传,其中与致癌有关的基因称为癌基因。通常情况下癌基因处于遏止状态,只有当细胞内有关的调节机制遭到破坏的情况下癌基因才得以发展,从而导致细胞发生癌变。 后由美国分子生物学家H.M.坦明发现并证实了RNA病毒通过反向转录和正向转录以及与宿主细胞DNA发生交换或重组,能形成癌基因。人类的若干种癌基因已被分离。 这对癌症机理研究和治疗有著重大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