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阿道夫·瓦格纳(A·Wagner 1835-1917)德国19世纪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从1870年起,一直任德国柏林大学教授,代表作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财政学》。

他在总结前人税收原则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方面九原则:(1)税收的财政政策原则:充分原则——税收收入应能完全满足国家财政需要,以避免产生赤字;弹性原则——一旦国家财政需要量增大时,税收应能自动增加。(2)税收的国民经济原则:以所得为税源的原则——应尽量避免对财产和资本课税,以免阻碍经济的发展;课税目标之选择应尽量避免使市场经济机制的效率遭到破坏。

(3)社会正义原则:普遍原则——税收负担应力求公平合理,一方面要采用累进税制,另一方面对最低生活费免税;(4)税务行政原则:确实原则——纳税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应预先规定清楚;便利原则——手续应尽量简便,方便纳税人;节省原则——要尽量节省征税费用。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主要集中于稽征方面,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除了接受亚当·斯密的基本观点以外,还强调了税收的经济调节职能,从而集前人税收原则理论之大成。

这对以后资本主义税收理论和经济理论有重大影响。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8: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