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的认识特征
犯罪人重要心理特征之一。 指犯罪人在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过程中对犯罪心理形成及其支配、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和特点。犯罪人的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的过程,就是全部认识过程,即由现象的、片面的、外部联系的感性认识,提高到对犯罪心理具有决定意义的本质的、全部的、内部联系的、系统结构的理性认识的过程。犯罪人的认识特征表现为:(1)认识能力低下,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是非颠倒,为强烈的个人欲望和私利所驱使。 (2)形成错误的人生观,即两大精神支柱和三种错误观念。 两大精神支柱是,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是,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 (3)形成反社会意识和一定的反动政治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