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特别代理店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特别代理店 是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伪满洲国财产保险业中的最高机构。 当时规定保险费收入10万元以上者,为特别代理店。1939年5月达到特别代理店的有:大兴公司、三井洋行、国际运输公司、三菱、福昌、光武、权太、老世昌、利昌、大仓、德利、老晋隆等12家。 以后改为收入保险费50万元以上者为特别代理店,“权太”以后的六家降为普通代理店。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