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民兵组织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民兵组织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根据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为民兵连或者营,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为民兵排、连、营、团。民兵的任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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