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茶
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茶叶实行征税、管制、专卖的措施。 唐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始征茶税,不久停止。贞元年间(公元785~792年)复征。 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始行榷茶,命天涯为榷茶使,规定民间茶树全部移归官营茶园,并要将民间存茶一律焚毁,实行茶叶产销由政府垄断的制度。这一制度公布不到两个月,因遭民众激烈反抗而夭折。 宋初,规定官给园户本钱,茶叶交官专卖。天圣时,停止官给本钱,任商人与园户自行交易,由商人向官府输息钱,嘉祐时改向园户收租,向商人征税。 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蔡京立荣引法,商人运茶贩茶,须向政府交纳茶价和税款领引,运销数量和地点都有限制。元、明、清仍用茶引。 清末引制渐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