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号
指档案馆(室)在整理档案过程中对档案的编号。 档号通常包括全宗号、宗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或页号四部分内容。某些科学技术档案常著录具有检索意义的专业号、工程号、专题号、产品型号等作为档号。(1)编制档号的目的,就是固定文件或案卷之间的排列顺序,便于统计和查找档案,公布和引用档案时说明出处。 (2)编制档号应遵循不重、不缺、不变、不烦琐的原则。 “不重”就是在一个档案馆内不能有重复的全宗号,一个全宗内不能有重复的案卷目录号,一本案卷目录内,不能有重复的案卷号,一个案卷内不能有重复的页号。“不缺”就是档号必须完整配套。“不变”就是档号一经编定,就不能随便变动。一变会使检索工具失灵,甚至报废。 “不烦琐”就是简明,数字不宜过大,要易于输入计算机,易于检索。(3)著录档号的要求。国际《档案著录规则》中规定:档号著录于条目左上角第二行,与分类号齐头。档号中各号之间用“-”号相连,“_”号占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