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卿
【生卒】:生卒年不详 【介绍】: 又名朱三让,自称寓滋先生。 南朝陈学者,无神论者。他曾:“心重大乘,口诵般若”,研究过佛教般若性空之理。 但他超越了佛教神学的束缚,对佛教的因果报应论进行批判与否定。他根据道家自然天道观和范缜“神灭”思想,提出自然命定论,他说:“夫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也。 夫唯自然,故不得而迁贸矣。故善人虽知善之不足凭也,善人终不能一时而为恶;恶人复以恶之不足诫也,恶人亦不能须臾而为善。又体仁者不自知其为善,体愚者不自觉其为恶,皆自然而然也。”(《法性自然论》)他认为人的善恶、美丑、生死、寿夭、智愚、体貌直到性情,一切都是定之于自然的,而且是不能“迁贸”改变的。这种规定是“自然之数”,并不是由造物主决定的。他坚持偶遇论的观点,认为人的富贵、贫贱以及穷通,都是偶然的机遇造成的,并以偶遇论思想批判佛教的因果报应说。表明富贵并非因为前生为善,贫贱也不是前生为恶的结果。他进而又以历史与时事为例,指出为善未必得福,作恶未必受祸,进一步批判因果报应之说。 他的自然命定论走上了绝对的境地,否认形成人的不同命运的社会条件。他所著的《法性自然论》,载《广弘明集》卷22,于《全陈文》中,亦有辑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