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之君不重变法
韩非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 语出《韩非子·解老》:“治大国者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自从战国中期各国陆续变法以后,到了战国后期,各国的法制建设基本完备,各国的统治者所注目的已经不是继续变更法令,而是贯彻已有的法令,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 韩非在这里所提出的有道之君不重变法的思想就是适应社会政治的需要而提出的。 在篇中,韩非借对于老子关于动、静关系的解释阐述了这一思想。韩非指出,有技艺的人如果屡次变换他的行业,那么他就不会取得什么成效。 治理国家也不能随便变更法令,因为法令直接涉及到了人们的利益,“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务变之谓变业”,民众屡次变业,社会也就不会安定。《老子》中有“治大国者若烹小鲜”的话,韩非解释这句话说:“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 ”在烹煎小鱼的时候,如果屡次翻动,那么所烹煎的小鱼就将没有好的颜色,达不到烹调的效果。韩非指出,治理国家也和烹煎小鱼一样,不能随意变更法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