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清初庄廷案件。
为维护其封建专制,清廷大兴文字狱。康熙二年(1663),浙江湖州富商庄廷因请人增编《明史》,记载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历史,如建州卫与明朝关系等,被认为有意反清。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书、卖字、刻印者,共70余人被斩,另有几百人被充军边疆,时廷已死,也被剖棺戮尸。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