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的行政法规,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目的是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该法规共有20条,主要规定: ❶ 开办旅馆必须具备的条件、申办手续;旅馆应当建立的各项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旅客登记制度、财物保管制度、遗留物品的处理,工作人员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❷ 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入旅馆,严禁旅馆内违法犯罪活动等; ❸ 公安机关职责与执法程序; ❹ 罚则与救济,违反该法规的旅馆工作人员、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请求救济途径等。该法规的颁布保障了旅馆业健康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