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1986年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单位之一。 乌鲁木齐市有7区1县,聚居著维吾尔、汉、回、哈萨克等20余个民族,全市人口114万,其中少数民族29万。自1975年开展计划生育以来,10年累计少增人口6万余人,使人口的盲目增长得到了控制。中央[1984]7号文件下达后,他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发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和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员,大力开展服务工作,全市已建起宣传咨询、技术指导及生活、生产服务的中心和站39个,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使群众从中受益,感到党的温暖。 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调动了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1984年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汉族中的计划生育率达9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