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放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放权 “简政放权”的简称。 把属于企业的领导权、决策权、经营权下放给企业。我国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造成政企职责不清,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企业既没有产供销、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也没有明确的经济责任,企业经营好坏一个样,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企业失去了内在的活力。 198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企业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有权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有权拥有和支配自留资金,有权依照规定自行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奖励方式,有权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等等。”(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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