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辖内往来
亦称“县辖往来”。 我国银行联行往来的形式之一。是县(市)支行及其所属各处、所相互间的资金划拨往来。 由各分行根据省、市、自治区具体情况,统一制订核算办法,支行进行具体管理。支行辖内往来采取直接往来方式,发报行、收报行分别核算,支行集中监督。 对帐方法多采用两种:(1)发报行定期根据每一行处填发报单的总额编制对帐表,直接寄收报行进行总额核对;(2)发、收报行定期向管辖支行寄送支行辖内往来报告表,由支行集中逐笔核对。月对月清,年终结平。 支行辖内往来业务在“支行辖内往来”科目中核算,为保证每年帐务查清结平,“支行辖内往来”科目在新一年开始时设上年户和本年户两个帐户,分别核算上年和本年支行辖内往来业务,俟上年支行辖内往来未达查清后,结平上年户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