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戾换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戾换法 指交替使用换质换位(或换位换质),如果推出的新判断主项是原判断主项的矛盾概念,那么,这种推理就叫做戾换法。 例如:原判断:商品都是劳动产品,换质得:商品都不是非劳动产品,换位得:非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再换质得,非劳动产品都是非商品,再换位得:有的非商品是非劳动产品。结论的主项“非商品”,是原判断主项“商品”的矛盾概念。 既然戾换法是连续使用换质法或换位法,那就要求,换质时遵守换质法规则,换位时遵守换位法规则。 A、E、I、O四种判断的戾换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由上可见,只有(1)和(4)可以戾换,其余六种则不能戾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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