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强制被执行申请人迁出房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强制被执行申请人迁出房屋

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被执行申请人在房屋内的财物,腾出房屋交给权利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实施该执行措施的法定程序是:(1)先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期迁出房屋的公告。公告中要明确被执行申请人履行义务期限,以及在限期内不自动履行予以强制执行的内容,并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公告要张贴在被执行申请人和附近群众可以见到的地方。被执行申请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已履行义务的,执行程序宣告结束;未履行义务的,由人民法院开始强制执行。(2)执行时,要通知有关人员到场。被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工作单位和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派人参加;还应通知被执行申请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上述人员经通知后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3)执行时,要制作执行笔录。

笔录由书记员将执行中迁出的财物、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什么措施,均如实记入,并由执行人员、有关组织、当事人,以及其他在场人签名或盖章,然后将财物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申请人或他的成年家属。

被执行申请人如果拒绝接收迁出的财物,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以及支出的费用,均由其承担。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应将迁出财物后的房屋交给权利人,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14: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