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审理行为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审理行为 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实施裁判行为而为的一系列准备性行为。审判行为之一种。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审查并加以确认的行为称为审判行为。审判行为建立的基础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其本质是一种国家行为;同时,审判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即行使一定的诉讼权利和履行一定的诉讼义务,对诉讼产生影响,因而又是一种诉讼行为。审判行为构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内容,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著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加以划分,可以将审判行为分为三类:审理行为、调解行为和裁判行为。审理行为是实施裁判行为的前提,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是诉讼程序的主要内容之一。 审理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直接审理行为和间接审理行为。直接审理行为是人民法院直接围绕案件诉讼标的和案件事实所进行的行为。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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