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审批程序
东道国有权机关依法审查、甄别和认可外国投资项目的程序。就东道国来讲,对外国投资的审批是为了引导和监督外国资本服务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一般说,合格项目应符合东道国经济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本国经济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改善该国的国际收支。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讲,投资项目经过东道国审查机关批准后,才取得了合法地位,使投资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各种法定的权利和优惠。审查的材料包括投资者呈交的投资申请和各种资料,投资计划、方案、项目、投资者的资信,投资协议、合同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就审查的内容来看,分为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方面。前者审查投资项目是否具备法定申请程序,后者则甄别投资项目是否符合东道国经济和利益需要。审查合格的项目,方能得到认可,并据以到有关管理机构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