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房学派
16至17世纪德国邦国阶段为谋求扩大邦国财政收入的学派。 这一时期,德国正处于封建国家向近代的统一国家过渡的阶段。邦国的收入包括特权收入、官地收入、赋税(国境关税、国内消费税、直接税)以及公债收入。当时的宫廷费用和其他一般文教费不依靠赋税收入,主要靠官地收入、特权收入支付,这部分财政归属于邦国的统治者所有。这种宫廷财政叫作官房。 官房学是向邦国王侯讲授财政政策的学问。官房学派可分为前期与后期,前期官房学派指皇帝马克西密里安于1493-1501年在因斯布鲁克和维也纳设置了官房机构,在德意志奥地利各大学中从事官房学研究和教授的学派。 后期官房学派指1727年普鲁士王威廉一世在哈雷大学和奥德大学设立官房大学讲座的学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