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主贷款公司HOLC见房主贷款法。 房主贷款公司Home Owners’Loan Corporation,HOLC联邦政府信贷机构。1933年根据国会法令建立,由联邦房主贷款银行管理委员会领导。旨在帮助未能收回抵押贷款的信贷机构,救济抵押房产不能偿付赎金的房产主。公司可为作价不超过2万美元的房产主提供80%的贷款。1933—1936年共发放30亿美元以上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每年按5%的利率分期偿还。此举创分期偿付抵押贷款的先例,使约100万房主受益。公司还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供工作救济、解决失业、刺激住宅建设、建造低租房屋和清理贫民窟等。1936年曾一度停止贷款活动,后又恢复。1951年公司资产被清理,活动完全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