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国人居留管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国人居留管理 公安机关对外国人入境后在中国短期或长期居留实施的治安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应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申办不同的居留证件。来中国旅游、探亲、访问或过境的外国人(即持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 外国人居留证 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适用于来华定居人员、任职或进修人员、实习留学人员等。申请这种居留证的人员,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申请手续。办理时应履行的手续有:交验护照、签证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填写居留申请表;交验健康证明书等。外国人居留证的有效期为1至5年,由市、县公安局根据外国人居留的事由确定。外国人因需要而迁移或者居留证上填写的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到发证机关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 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其申领程序和外国人居留证相同。 住宿登记 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馆等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非开放地区住宿还要出示旅行证。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或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外国人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在农村是72小时)内凭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对违反居留管理的外国人可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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