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民政府参事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民政府参事处 国民政府因政务需要,特于1927年冬设立。 直辖国民政府委员会,内设参事十四人,由政府简任。参事除备谘询外,对于国民政府特交之件,必须分别办理。设参事会议,职掌有关国民政府委员的谘询、特交办理之件;审查参事的建议、提案;参事处经费收支;参事处职员成绩考核及其他重要事件。 参事会议定期开会,由首席参事为主席。 参事会议的决议案,由首席参事分配各参事分别执行。1928年10月国民政府设文官处后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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