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叶金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叶金凤 【生卒】:1943.6.22~ 【介绍】: 前“法务部长”、“国民大会代表”,国民党中央委员。 女。台湾彰化县人。1965年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1979~1980年在日本国立神户、东京大学法学研究院进修,1991年美国拉沙大学法学博士;公务人员高考司法官及格,律师考试及格,司法训练所司法官班第8期结业,“革命实践研究院”党政班第56期、研究班第13期结业。 1969~1980年曾任台中地方法院推事、云林地方法院庭长。1980~1988年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简任推事,最高法院简任推事,“司法院”第4厅帮办、副厅长。1980年12月当选台湾省妇女团体增额“国大代表”,1986年2月、1991年12月连选连任增额“国大代表”,历任“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国大宪政研讨会”召集人、“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兼司法组召集人、“国大代表台湾区联谊会”会长。 1988年9月~1992年任国民党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2年6月~1996年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96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97年5月~1998年1月任“内政部长”。 1998年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1999年1月~2000年5月任“政务委员”兼“法务部长”。 2000年5月退休。兼任中兴大学、东海大学、逢甲大学讲师,勤益工业专科学校教授,“革命实践研究院”讲座,“考试院”典试委员。 2000年任“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政务委员。2002年8月当选国民党16届2中全会中常委。曾任国民党区、市、省党部委员,第11、13、14、15、16届中央委员,“国民大会”党团常务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参加社团及任职:“中华妇女反共联合会”委员、国际崇她社台湾总社常务理事暨台中分社社长、台湾省妇女会常务理事兼党团书记、台湾省妇女写作协会常务理事、彰化县梅花之友会理事长、“中华战略学会”台湾省分会监事。 曾当选第8届“中华民国”十大杰出女青年。丈夫林耀东,留日医学博士,现任私立耀东医院院长,曾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委员。 育有1子1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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