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治
中医治则。 出《素问·至真要大论》:“从者反治。”指和常规相反的治法。 当疾病出现假象,或大寒证、大热证用正治法发生格拒(对抗)现象时所使用的治法。 例如:病属于真寒假热,若按正治法投以温热药治其真寒,往往会出现格拒现象,服药后立即吐出,药物不能产生治疗作用。 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反治法,一种是仍用原来的温热药,煎成后候冷服下;另一种是在原来的温热药中加入少许寒凉药作为“反佐”以使病人能受纳药物,达到治疗目的。反治法又叫从治,即采取顺从疾病假象的治法。 《医门法律》:“从者反治,辨之最难。”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均属反治法。见各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