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对因商事、产权等行为所出立或使用的凭证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中国1950年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恢复征收印花税。其应纳税凭证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等。 一般采取在凭证上贴印花税票的办法征税。根据国务院1993年12月22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印花税暂行条例》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