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也称“图章”。 古称“钤”或“坅”,后作“玺(玺)”。《说文解字》:“印,执政所持信也。”清段玉裁注云:“凡有官守者皆曰执政,其所持之节信曰印。”见诸于传世印文中,最早的有战国“上师之印”等。古代印章作用有二:一是受命作官的凭信;二是封固简牍,作为信验。秦统一六国后,皇帝印信称“玺”,官、私所用称“印”。 唐以后皇帝印信又称“宝”,官、私印又有“记”、“朱记”、“图书”、“花押”、“条戳”、“关防”等名称。文字形制随时代而变化,风格各有特点。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品。 其取材有金、银、铜、玉、琉璃及牙、角、水晶等。元以来石章风行,印学也随之兴旺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