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博茨瓦纳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博茨瓦纳国民议会 为博茨瓦纳共和国立法机关。 国民议会的主要职权是:制定法律;修改宪法;通过国家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选举总统等。国民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统批准方能生效。通过一般法案,须半数以上议员赞成,通过重要法案,须三分之二以上议员投赞成票。 议会由议员,检察长和议长组成。其中民选议员34名,由选民按照选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特选议员4名,由总统指定;检察长由总统任命;议长从议员或者非议员中选举产生。检察长和议长均无投票权。国民议会的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每届任期5年。根据1966年宪法规定,博茨瓦纳国会由总统和国民议会组成,行使立法权。 1984年9月成立第五届国民议会,议会中民主党占32席,民族阵线党占5席,人民党占1席。议长詹姆斯·哈斯金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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