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北京市水利局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
❶贯彻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水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本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❷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❸主管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并协调其管理范围内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本市水工程管理的有关工作,对水工程建设和重点水工程的防洪安全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和质量监督及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跨流域引水工作。
❹主管本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管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小水电和水土保持工作。
❺负责本市水文工作的行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水质监测、评价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❻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及价格、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❼主管本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水利队伍的组织建设。
❽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水利局设16个职能处室,同时设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纪律检查组(监察处)。16个职能处室有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规划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水政法规处、水资源水工程管理处、郊区水利处、基本建设处、科技教育处、经贸处、企业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宣传处、老干部处。行政编制124名。
地址:北京市翠微路甲3号 邮编:100036
市水利局下属单位有30个: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北京市水文总站、北京市第一水利工程处、北京市第二水利工程处、北京市水利机械施工处、北京市水利工程基础处理总队、北京市水利建设承发包公司(北京市京水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北京市燕波水利监理公司、北京市水利物资贸易公司、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公司、北京市水工机械厂、北京市水利局养殖公司、北京市水利局北郊电器工业公司、北京市永定种羊场、北京市水利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水利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市水利水电学校、北京市农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中心、北京市水利科技咨询推广中心、北京市水利局房屋管理处、北京市水利局老干部活动处、北京市水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