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动员社会扶贫
为了加强自治区各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于1988年、1989年、1991年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凡是有条件的部门,都要派出人员深入基层,定点挂钩,包干扶贫,开展层层扶贫活动。自治区级共组织了57个单位对27个贫困县开展了对口支援。各贫困地(州)、县(市)也组织了所属机关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把任务落实到每个乡和每个村。各贫困乡、村都动员了干部、党团员开展包户脱贫的活动,使自治区扶贫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动员,层层包干,立体作业的系统工程。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特别贫困地区的扶持,1995年5月自治区党委第五次常委办公会议决定,组织自治区工商银行、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计委、水利厅、供销社、财政厅和乌鲁木齐铁路局等8个有经济实力的单位,加强对和田地区7县1市的对口扶贫支援。整个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农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1995年区地县三级帮扶贫困地区对口支援项目 146个,投入4 9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