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业总产值增长,但比重下降
新中国成立初期, 黑龙江省工业落后, 工业产值低于农业产值。随着工业的全面发展, 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下降。1949年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62.4%, 1952年为47.8%, 1957年为40.5%,1965年下降到22.0%, 1978年后基本保持在22%左右。尽管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并没有削弱。由于农业资源较好, 农业生产的物资消耗较少, 因此, 农业净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仍较大, 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也较大。农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1952年为51.4%、1957年为45.2%、1965年为28.5%、1978年25.8%、1983年为34.3%、1990年为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