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香港劳资审裁处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香港劳资审裁处在香港法院体系中,设有几种审裁处,这些审裁处审理案件程序简易、没有司法代表或律师参加,讼诉费低廉或不收费。裁决时间较短。劳资审裁处是这些审裁处之一。于1973年成立。劳资审裁处审理雇主与雇员之间因执行雇佣条例发生的纠纷。如扣除工资纠纷、假日工资纠纷、疾病津贴纠纷、分娩假期津贴纠纷、年假工资纠纷、年终酬金纠纷、遣散费纠纷、长期服务金纠纷、辞职及解雇纠纷等等。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向香港劳资审裁处提出申请。劳资审裁处受理案件,由一名审裁专员主持。律师或大律师均无权参与。审裁专员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不上诉,审裁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审裁处经历司申请发给证明书,将证明书呈交地方法院登记。登记后由经历司告知当事人履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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