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发展阶段1985—1988年
1985年起,广西乡镇企业走出低谷,进入全面发展时期。中共自治区委、人民政府总结了前几年的教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广西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提出二三年内乡镇企业总收入要翻1番,到1990年再翻1番的发展规划。1984年冬,恢复了各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1985年3月,中共自治区委、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放宽政策:
❶允许乡镇企业经营属于放开的各种农副产品;
❷有领导地放开小矿山,让乡镇企业开采;
❸允许农村建筑队进城参加工程招标;
❹税收上给予乡镇企业一定的优惠;
❺保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❻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指导和支持;
❼鼓励农民进城办厂,经营第三产业和提供各种劳务;
❽对1982年以来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搞错了的经济案件给予平反。这些决策的贯彻实施,使全自治区出现了乡办、村办、合作(联户)办、个体(户)办企业“四个轮子”一起转的生动活泼局面。从1985年起,连续4年迈出四大步。1984年总收入为14.95亿元,1985年29亿元,1986年41.65亿元,1987年57.66亿元,1988年达到78.0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逐年增加为52%、43%、38.2%和35.43%。总收入超亿元县由1984年的1个县增加到1988年的27个县。
(五)全面发展阶段1979—1990年
山东省自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来,树立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纠正了“以粮为纲”的“单打一”做法,在农村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全省种植业生产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处于建国以来的最佳时期。
1.普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3月,全省424 864个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包干到户的占96.8%。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经营项目发包给本组织成员(包括社员、家庭、专业队),承包者享有承包项目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独立行使经营自主权,按合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完成上交任务,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必要的服务,进行必需的管理协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改变了经营方式,调整了生产关系,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2.逐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从1979年开始,国家开始较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全国平均粮食统购价提高20%,超购部分在原加价20%的基础上,提高到加价50%;油料统购价提高25%,超购加价50%;棉花提高15%,超购加价30%。我省小麦统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6.7元,提高23.7%,稻谷提高18.5%,玉米提高21.7%,花生仁提高26.3%,棉花提高20.2%。从1985年开始,山东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实行定购的品种为小麦、稻谷、玉米,价格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30%按统购价,70%按超购价。全省平均收购价格,小麦为每50公斤22.60元,玉米15.60元,稻谷19.20元。合同定购的花生按“倒四六”比例计价,花生仁每50公斤62.4元,棉花按“倒三七”计价。以后,国家又多次提高了粮棉油收购价格,到1989年,小麦定购价格每50公斤提高到25.83元,玉米提高到17.60元,稻谷提高到27元,花生米提高到76.80元,棉花提高到每担236.42元。收购价格的提高,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3.制定奖励粮棉生产的优惠政策。为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山东省从1975年开始对完成征购5000万公斤以上或人均90公斤以上的县,奖售平价化肥2 000吨,1983年又增加了平、议价柴油各1 000吨,每征购100元钱的粮食,奖售平价化肥40公斤。1978年开始,对征购50公斤大花生仁,奖售平价化肥60公斤,50公斤小花生仁奖售平价化肥27.5公斤。1985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民交售粮油,国家给予奖售化肥、柴油的挂钩办法,即,每交售100元钱的粮食,奖售标准化肥40公斤,柴油3公斤(1986年又提高到4公斤,基地县奖售政策同时取消);交售50公斤大花生仁,奖售平价化肥27.5公斤,50公斤皮棉奖售平价化肥35公斤。1987年,在全国统一实行合同定购粮食与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后,山东又做出了高于全国奖售标准的规定,即:合同定购50公斤粮食,奖售标准化肥6.5公斤(高于国家标准0.5公斤),柴油1.5公斤,预付定金20%。棉花除了执行国家规定每交售50公斤皮棉,奖售35公斤标准化肥、2.5公斤柴油外,1990年,省里又增加了10公斤地产小化肥、1.5公斤柴油和0.25公斤农药。各地又都制定了一些鼓励种植业生产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和保护了农民发展种植业的积极性。
4.调整种植业结构,改革耕作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认真贯彻执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积极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从1979年到1984年,山东省压缩粮田面积,积极扩种经济作物,1984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比1978年减少了1 462.6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比1978年增加1 688万亩,其中棉花面积由941.2万亩增加到2 568.6万亩,花生面积由733.6万亩增加到947.7万亩。这次结构调整,由于棉花面积增加过快,流通、加工能力跟不上,使棉花出现了积压现象。山东人多地少,粮经争地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1984年以后,山东把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作为发展种植业生产的重要措施,在全省大面积推广麦棉、麦油、麦菜等间套复种,到1990年,麦棉套种连作面积发展到1 240万亩,占棉花面积的54%,比1983年扩大778万亩,麦田套种连作花生面积350万亩,占花生面积的33%,比1983年增加303万亩。通过改革耕作制度,提高了复种指数,达到了粮经面积双扩大,产量双增加的目的。农作物复种指数由1983年的146.1%提高到158.5%,增加了12.4个百分点,相当于增加播种面积1200多万亩,在全省总耕地减少494万亩的情况下,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不仅没有减少,还由1983年的15 740万亩增加到16 320万亩。
5. 组织实施“丰收计划”。1987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全国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山东省在组织实施好部级“丰收计划”项目的同时,1988年开始,组织实施了省级“丰收计划”,有的市、地、县也相应开展了自己的“丰收计划”项目。“丰收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把农牧渔业现有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综合运用于大面积、大范围的生产中去,促进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实现高产优质高效,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到1990年,累计承担部级“丰收计划”项目41项,经费618.92万元,安排省级“丰收计划”项目71项,经费420万元,市(地)、县级“丰收计划”项目272项,经费2175.62万元。几年来,各级共投入资金46 086万元,投入化肥266.54万吨,农用薄膜16 912万吨,农药2.9万吨,有32173名农业科技人员和70 885名农民技术员参加了“丰收计划”实施。种植业技术推广面积14439.8万亩,增产粮食277807.5万公斤,棉花10834.79万公斤, 油料13299.65万公斤, 蔬菜31 569.91万公斤。
6. 进行大面积吨粮田建设。山东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大面积吨粮田建设是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提出,1989年组织实施。山东省1987年粮食总产达到339.3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110.5亿公斤。但1988年后的二、三年,由于种种原因,粮食生产出现徘徊,这时,根据山东人多地少,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主攻方向放在提高单产上,一方面抓黄淮海平原大面积中低产田开发,一方面在生产条件较好的单位抓高产开发,建设吨粮田。1989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全省选择部分地块,安排了220万亩吨粮田开发试验项目,各地都层层制定了吨粮田开发规划。通过努力,全省吨粮田开发取得很大发展,为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89年,全省有5个乡、镇耕亩单产超吨粮,这5个乡镇粮田面积17.06万亩,耕亩单产1006.5公斤。1990年,省科委下达的220万亩开发计划,平均亩产达1024.5公斤,其中小麦441.1公斤,玉米583. 4公斤。桓台县39.42万亩粮田,平均亩产1 020公斤,成为我国江北第一个吨粮县。按乡镇计算,全省有28个乡镇(含桓台县)耕亩单产过吨粮,吨粮田面积78万亩,平均亩产1 026公斤。
7. 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现代化水平。山东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使种植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到1990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6695.5万亩,比1978年增加73.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5%,比1978年增加5个百分点;农村用电量达到757123万千瓦小时;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215.8万千瓦,比1978年增加2131.2万千瓦,增长近2倍,机耕面积7787.0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5. 6%, 比1978年增加2056.9万亩,机播面积3961.2万亩,比1978年增加1517.1万亩,机械防治病虫害面积1078.9万亩;平均每亩耕地化肥施用量99公斤,比1978年增加61. 5公斤;农药使用量5. 9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3.9万吨,比1978年增加2.9万吨。
8. 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种植业发展。1990年,全省拥有各类农技推广机构达3 050个,其中省级4个,市、地级50个,县级574个,乡镇级2 420个,推广人员达16 823人。村级服务组织也不断发展壮大,1990年,已有70%的村配备了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达72万户。各级共举办培训班21 245期,培训总人数达1 025万人次,印发科技资料208617.4万份,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
通过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199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2227.9万亩,比1978年减少984.0万亩,平均亩产292公斤,比1978年增加119公斤,总产3 750万吨,比1978年增加1462万吨;棉花播种面积2113.8万亩,比1978年增加1172.6万亩,单产49公斤,增加32公斤,总产102.75万吨,增加87.35万吨;花生面积1067.3万亩,比1978年增加333.7万亩,亩产197公斤,增加69公斤,总产210.7万吨,增加116.8万吨;蔬菜面积542.3万亩, 比1978年增加79.8万亩;水果产量246.3万吨,比1978年增加94.7万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的种植比例为74.9∶21.1∶4.0。种植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达219.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6%。
表4-2-1 各市(地区)主要农作物分布情况
(播种面积占全省播种面积%) 单位:%市(地区) | 粮 食 | 棉花 | 花生 | 蔬菜 | 水果 | 合计 | 其中:小麦 | 玉米 | 地瓜 | 大豆 | 山东省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济南市 | 5.2 | 4.9 | 5.7 | 4.8 | 3.3 | 6.1 | 1.3 | 7.9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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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市(地区) | 粮 食 | 棉花 | 花生 | 蔬菜 | 水果 | 合计 | 其中:小麦 | 玉米 | 地瓜 | 大豆 | 青岛 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 台市 | 7.0 3.6 3.5 2.4 7.1 | 6.4 3.3 3.4 2.0 6.8 | 7.8 5.2 3.7 1.8 8.1 | 9.0 1.8 4.6 0.2 7.9 | 7.4 2.6 1.6 7.0 6.4 | 1.5 1.5 0.8 2.3 … | 15.9 0.9 2.3 0.5 20.6 | 10.9 5.0 4.5 1.7 5.0 | 8.7 2.7 1.7 0.6 15.4 |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日 照市 | 11.3 9.0 6.5 3.0 0.9 | 10.2 9.2 5.8 3.5 0.9 | 14.1 7.5 7.6 2.5 0.5 | 11.1 8.0 10.5 3.7 2.8 | 8.4 11.3 4.0 2.3 0.6 | 6.5 8.1 1.0 — — | 6.1 4.0 6.4 11.3 3.2 | 13.9 10.3 8.6 2.1 1.0 | 14.2 2.4 5.5 6.2 1.1 | 惠民地区 德州地区 聊城地区 临沂地区 荷泽地区 | 5.0 6.4 6.8 11.8 10.5 | 5.4 7.0 8.2 10.6 12.4 | 5.4 7.7 6.7 8.4 7.3 | 0.5 0.6 0.9 28.4 5.2 | 7.0 5.0 5.1 7.8 20.2 | 14.0 17.0 21.6 0.9 18.7 | 0.5 0.2 1.6 18.8 6.4 | 1.5 4.3 5.1 11.9 6.3 | 2.5 7.1 6.1 14.3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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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2耕作制度和复种指数变化情况
单位: 占耕地%年 份 耕作 制 | 1949 | 1952 | 1957 | 1960 | 1979 | 1980 | 1990 | 一年二作 二年三作 一年一作 复种指数% | 1.3 80.2 18.5 139.8 | 2.1 78.0 19.9 144.3 | 23.0 50.2 26.8 147.4 | 31.1 23.8 45.1 146.2 | 45.8 25.9 28.3 146.0 | 45.9 24.9 29.2 146.0 | 49.0 25.0 26.0 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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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山东省委研究室主编《山东省情》1949—1984
2.山东省农业厅农业处《山东省耕作制度改革情况汇报提纲》1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