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绿色证书工程
“绿色证书”是指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是农民达到从事某项生产岗位规范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后,经当地区县政府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是农村劳动者的岗位合格证书,是农民从事某项农业技术工作所必需具备的知识、技能及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明。“绿色证书制度”是通过立法、行政等手段,把农民从业的技术资格要求、培训、考核、发证等规定下来,并制定配套政策,成为农民从业和培训的规程,确保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天津市实施“绿色证书制度”是从1990年开始的。根据农业部的要求,首先在蓟县马伸桥乡、武清县汊沽港乡、石各庄乡两县三乡开始进行“绿色证书”教育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林果专业。经过近2年的探索与实践,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有115人经考试、考核取得了“绿色证书”。1992年进一步扩大“绿色证书”工作试点范围,确定在8个区县的20个乡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专业范围扩大到蔬菜、果树、畜牧兽医、农机、水产、农学、农经等7个专业。在原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开展“绿色证书”教育的可行性,为全面实施“绿色证书”教育打下良好基础。截止1993年底全市有3 337人获得了“绿色证书”。
199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及市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培训规划,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等部门联合拟定了《天津市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绿色证书工程”于1994年底在全市全面展开。从1994—1998年,用5年时间培训10万余名农民,平均每年培训2万人,并达到农村每10户中有一名农民获得绿色证书。形成一支活跃在基层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10万持证人中,农学专业应有1.7万人,平均27~33公顷耕地有一个持证人;果树专业应有2.3万人,平均每2~2.7公顷果园有一个持证人;蔬菜专业应有2.3万人,露地栽培蔬菜平均每6.67公顷有一个持证人;保护地栽培蔬菜平均每0.67公顷有1个持证人;农经专业应有1.2万人,平均每村3~4个持证人;畜牧专业培训1万人,使每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专业户有1个持证人;水产养殖专业应有0.35万人,平均每5.33~6.67公顷池塘有1个持证人;农机专业应有1.2万人,平均每3台拖拉机有一个持证人。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天津市情况的绿色证书制度。争取到20世纪末,使天津市所有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林、牧、渔经营单位和村经济组织都配备上农民技术人员,形成一支农民技术骨干队伍,使农民技术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使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率由40%左右提高到70%以上。截至1998年底,全市有109 555人参加了绿色证书教材的学习,平均每年培训2万人,已有104 454人经考试、考核获得了绿色证书,达到农村每10户中有1名农民获得绿色证书。